揭秘:古代哪个时期男风盛行
到了魏、晋、南北朝,这种风气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春秋战国以至于秦、汉,男风主要存在于君主和贵族阶层之中,是他们淫奢生活的一个方面;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已扩展到了民间,成为社会上某些民众的一般性嗜好,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
形成这种风气和当时的政治动乱、军阀割据、民无所从的形势分不开。在这种形势下,不少人以颓废、放浪、利己的态度对待人生,“风流相放,唯色是尚”,甚至“以男为女”,又或者自形女色以求慰藉。当时男扮女装之风很盛,如魏明帝时的何晏、王夷甫、潘安、裴令公、杜弘治等,都以美男子而善敷朱粉、作妇人相见闻于世的。此外,一般豪富之家都以蓄养娈童乐伎作为“财富”的象征。如晋朝的富户石崇与王恺为了比谁富有,“以娈童为赌注,或下妻比输赢,而输赢往往以娈童几百人计,这是骇人听闻的。
以上这些情况,都使男风远较前代为盛。在这个时期,某些人和同性公然狎眠,不以为讳。如《北史·魏·彭城王韶传》说:“勰孙韶至北齐袭封,后降为县公,文宣帝——高洋——尝剃韶鬓须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以彭城为嫔御。’”这种公开现象,是以前所没有的。
狎昵娈童,还公开地见于一些人的言论著述。例如刘遵的《繁华应令》:“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腭脸若桃红。……腕动飘香拂,衣轻任好风。……剪袖恩虽重,残桃看未终。……”梁简文帝的《娈童诗》云:“……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揽裤轻红出,回头双鬓斜。……”其他如晋张翰的《周小史诗》,梁刘永咏《繁华》,刘孝绰咏《小儿采菱》,无名氏的《少年》,昭明《伍嵩》等,对于男风描声绘色,极力摹写,淋漓尽致。沈约有一起《忏悔文》说:“汉水上宫,诚云无几,分桃断袖,亦足称多”,说明了当时男风之盛。又《北史·北齐·废帝殷本纪》记载:“天保九年,太子监国,集诸儒讲《孝经》。令杨诸传旨,谓国子助教许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资?’对曰:‘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册,不知老之将至’”。许散愁这一番话,颇有自诩清高之意,这也说明当时“登娈童之床”之风很盛,所以“不登娈童之床”的许散愁反而显得鹤立鸡群。历史上对这一时期的男风还有大量记载,如魏始兴王濬的杨承先、魏齐王芳的郭怀、袁信,秦苻坚的慕容冲,石宣的甲扁,陈宣帝的陈子高,隋炀帝的王蒙等等,很难胜数。
这一时期由于男风作祟,社会生活中发生了一些怪现象,如夫妻同爱妾童就是一个例子。《晋书·海西公纪》记载:“帝在藩,夙有痿疾。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而二美田氏、孟氏生三男,长欲封树,时人惑之。”《晋书·五行志》云:“海西公不男,使右有相龙与内侍接,生子以为己子。”这情况似乎和春秋时的卫灵公和宋公子朝相似,海西公有一些嬖人参侍内寝,他自己有阳痿症而不能生育,可是妻妾竟生三男,海西公还视为己出,这实在是太乌七八糟了。
由于男风之盛,也引起了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由于失恋(同性恋)就侮辱对方,或动杀机。如《南史·长沙宣武王传》记载:“王韶昔为幼童,庾信弃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侍酒。后韶为郢州刺史,信过之,韶接待甚薄,信不能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又践蹋肴馔,直视韶面曰:‘官今日形容大异畴昔。’宾客满座,韶甚惭耻。”这是庚信乘酒兴揭王韶的老底,当众侮辱,王韶是很难忍受的。还有,《南史本传》记载:“王僧达族子确,少美姿容,僧达与之私款甚昵。确叔父永嘉太守休属确之郡,僧达欲逼留之,确避不往。僧达潜于所往后作大坑,欲诱确来别埋杀之。从弟僧虔知其谋,禁诃乃止。”为了对方不再和自己搞同性恋了,竟掘大坑要埋杀对方,这真是狠毒之至。从古代至今有不少因失恋而杀人事,看来在同性恋这方面也是一样。这也说明了,同性恋“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恋没有二致。”
世上发生过不少男子因有新欢而与妻断绝或累杀妻的现象,这是指异性恋,而同性恋也会造成这种恶果。《宋书·五行志》上记载:“自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说明这种现象并非个别。《魏书·汝南王悦传》云:“悦妃阎氏生一子,不见礼答。有崔延夏者以左道与悦游,令服仙药松术之属。又好男色,绝房中,轻忿妃妾,至加挞楚。”《晋书·石季龙传》记:石季龙“聘将军郭荣妹为妻。季龙宠优童郑樱桃而杀郭氏。及娶清河崔氏女,樱桃又谮而杀之。”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像石季龙这样的人有权有势,对家人和劳苦大众握生杀予夺之权,为了好男色而杀两个妻子,司法律的也不敢加以制裁。至于汝南王悦为了好男色而任意挞楚虐待妃妾,就更不算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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