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黄光裕近况 黄光裕获两次减刑 黄光裕什么时候出狱 案件简介
新闻百事网 5月31日,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再次获得减刑11个月。至此,服刑后的黄光裕共前后两次获得减刑21个月,14年刑期的刑满日由2022年11月16日提前到2021年2月16日。黄光裕服刑期间为何能两次成功减刑?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揭秘黄光裕减刑细节。
非京籍为何在北京服刑
黄光裕是香港永久居民,并非北京籍人士。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刑期从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记者了解到,黄光裕先后在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又称天河监狱)、北京市监狱和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三处监狱均隶属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其中,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曾经既负责遣送外地罪犯,又负责新入监罪犯教育,目前主要负责遣送外地罪犯,新入监罪犯教育由北京市第二监狱负责。北京市第二监狱目前主要关押入监教育罪犯、外国籍罪犯和港澳台入境罪犯等。黄光裕两次减刑,第一次由北京市监狱提出建议,第二次由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建议。
根据相关规定,外地籍罪犯在北京被判刑,应当遣送回原籍所在地服刑。但是,由于我国港澳台拥有独立司法体系,港澳台人士在内地犯罪,通常按涉外犯罪处理,适用移管服刑罪犯程序,不得直接遣送。
值得一提的是,启动移管程序的前提,是服刑罪犯自愿提出移管申请。知情人士分析认为,国美电器虽然在香港上市,但是总部在北京,主要门店在内地,选择在北京服刑,既方便家人探视会见,更有利于实现对国美电器的掌控。
减刑裁定书上透露了哪些信息
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发布刑事裁定书,认为黄光裕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裁定书显示:经审理查德明,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按时完成劳动任务。该犯自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2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二级严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该犯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5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普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之前的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也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知情人士表示,这份刑事裁定书透露出四点重要信息。
——认罪悔罪,而且是自愿的。这是减刑前提。
——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据了解,黄光裕在服刑期间能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比如曾被派往监狱医院当护理员护理“病犯”。
——财产刑执行完毕。近年来,司法机关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并将财产刑执行状况与减刑假释相挂钩,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视为没有悔改表现,并限制减刑假释。这次减刑前,黄光裕已主动缴纳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8亿元,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366.94万元,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两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这是决定减刑幅度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裁定书显示计算,黄光裕在监狱改造一个月,平均能挣到8个考核积分,60分左右评一个改造积极分子,一个积极分子减刑6个月左右。
服刑7年半减刑21个月是否正常
黄光裕此次减刑,距离其2012年6月18日第一次减刑,间隔期将近4年。同时,其服刑7年零6个月,减刑1年零9个月。知情人士表示,黄光裕这样的减刑间隔期和减刑幅度,比较正常,甚至比普通罪犯减刑频率更慢一些、幅度更小一些。
根据规定,罪犯减刑次数在法律上没有限制,但两次减刑之间一般要间隔一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最多不超过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依法可以减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必须从严把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零六个月以上。
黄光裕所犯罪名为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属于被从严控制减刑的“三类罪犯”,其减刑假释应当依法从严控制。
知情人士表示,黄光裕目前的减刑幅度和间隔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三类罪犯”减刑的依法从严控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减刑假释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对减刑有哪些监督
此次黄光裕减刑,当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开展了同步监督。
梳理资料不难发现,黄光裕减刑案中,法院受理后先进行了公示,接受举报;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将减刑裁定书上网公开。知情人士表示,这些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所要求的,也是对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目的是以公开促公正。
黄光裕减刑案开庭审理中,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派刑事执行检察官当庭发表了检察意见,认为黄光裕减刑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同意北京市第二监狱所提减刑意见。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的黄光裕减刑案件,为什么不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检察监督?据了解,这是因为北京市第二监狱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负责进行派驻检察,第二监狱服刑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相应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进行监督。
资料显示,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管辖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地域内依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案件。北京市第二监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属于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的案件管辖范围。
据记者了解,在黄光裕减刑案庭审之前,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已经对黄光裕减刑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了书面检察意见。
依法介入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审理和裁定全过程,对刑罚变更执行实行同步监督,这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其目的在于加强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查处减刑假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确保刑罚变更执行的合法公正。
延伸阅读:黄光裕案件始末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北京新恒基董事长黄俊钦、北京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涉案被查。
中国证监会通报:发现黄光裕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相怀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中纪委“双规”。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先后接受调查。
2012年12月24日,北京检察院宣布: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还涉嫌其他犯罪事实。
起诉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一并提起公诉。
2010年4月14日,黄光裕进行庭前示证。2010年4月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行贿和被告人黄光裕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案。
检察院指控: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判决
2010年5月18日,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一审宣判后,黄光裕、杜娟和许钟民也一同提出上诉。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案二审开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黄光裕判决维持不变;许钟民的判决维持不变;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当庭释放。
2012年10月,黄光裕获减刑10个月。
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黄光裕获得2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2015年12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
更多文章请关注:哪个妞污,那个妞污! ngn5.com 百姓污话题 http://ngn5.com/category/hua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