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的笙箫 是你来不及给我的拥抱
故事总是语调悠然,我们都是喜欢听故事的人,我们都不喜欢讲故事,因为故事都是充满悲怆的语调,有故事的人总是难眠。
这是一座灰色调的居民楼,历经风雨多年,人来人往,由繁华转苍凉,现如巨人的骨架般在这繁华都市占领一席之地。这里是空城的贫民区,也是观望这座城市最好的地方。从一岸苍凉观望另一岸烟火,带给人的是异常缤纷的向往。我从十二楼阳台扔下烟头,看一眼今天最后一幕远方的璀璨,关上阳台门。
我叫子扬,我很想告诉你们我另外的身份是拯救世界的超人,然而实际上,我的现状更倾向于一个等待被拯救的枪手。我会刷网店信誉,代人写书信,贩卖长篇小说,犹如我的生命是一把枪,打出去的是我回不来的视力和青春。
前半夜我不停的喝劣质茶,抽劣等烟,涂鸦没有结尾的小说,这种感觉很惬意,因为我在等一件事,具体的说,我在等一个人。我把桌上的台灯调到最大,静静的听着耳机里的《gloomySunday》,sara的声音在耳道里回荡。我并不焦急,香烟使此刻的我很平静。但我知道这只是暂时的,两分钟后,会有一道门在隔壁打开,那里会进来一个女人。她就是沈清扬。
在我弹开烟屁股的时候,单薄的墙壁提醒我开门的声音响起了,我迅速搬着屁股下的凳子来到了我的卫生间。我的卫生间和隔壁的卫生间仅仅隔着一道一点五分米的墙,这时候,该是我的女邻居进来洗澡的时候了。她的作息很规律,晚上十点回家,回家先冲洗身体,十一点响起Win7系统关机声。
第一次偷窥沈清扬,还是在我刚搬来不久。那时我刚从另一个城市的地下仓库搬出来,住到这里的。她就是我的房东,第一次看见沈清扬先是欣赏,再是疑惑,从外貌来看她二十岁,她散发的气质又清晰地告诉我她很有可能已经三十不止。沈清扬是一个让男人娶回家三十年而不后悔的女人。直到两天后,我在墙上发现一个小洞。
这个小洞就是那位前辈挖的,挖在最边上的顶端,卡着视角。或许在许多年以前也有另一个子扬和另一个女邻居,另一个子扬也这样每天等着女邻居回家,或许。
在水声响起的这一刻,我把眼睛贴上去,她已经脱下了丝袜,露出了浑圆白皙的大腿,曲线毕露,对我而言,没有比这幅肉体更能让我兴奋了。她披着长发,在莲蓬头里放松的沐浴。我的视线随着她搓动的手来到她的胸口,**略微的耸拉着。我愈发兴奋,视线由上到下,来到了那处平滑的凹地。
沈清扬已经洗完了澡,擦干净身子,穿上了睡衣。睡衣可能太小了,我看见那两只大白鸽跃跃欲出的样子。我咽了口唾沫,正是这口意犹未尽的唾沫,让我脚下的凳子晃了一下,沈清扬像只兔子一样来回张望。子扬吗?她眨着眼睛轻轻地问。
我的大脑瞬间失去理智,我跳下凳子,穿过房间,踹开房门,我看见此时沈清扬的房门敞着一道小缝,纯正的橘黄色的灯光从房间里泄露出来,映在我的脚下。我推开那扇门,闯入沈清扬的房间,仿佛融入阳光。沈清扬裹着浴巾从卫生间出来,水珠顺着她的长发往下流,沾湿了地板。如叶芝的《丽达与天鹅》那样,我突然袭击,在出水芙蓉的少女身上,一双巨翅还在乱扑,一双黑蹼,抚弄她的大腿,鹅喙衔着她的颈项,他的胸脯紧压她无计脱身的胸脯。腰股内一阵颤栗.竟从中生出断垣残壁、繁华城的夜夜笙箫和纯洁理想之死……
我忽然想起在许多年之前的那个子扬,他写的一首诗:夜晚是燃尽的烟灰,躁动的迷茫,黎明的困倦,和睡梦中的虚实。这首小诗就藏在小洞里,行楷写得坚韧不拔,瘦骨嶙嶙。清扬的胴体又压上来,我们在黑暗的房间里一次又一次**,直到我筋疲力尽才说了一句话:这么美好,不会是梦吧?
清扬笑了,她的笑让我感觉不舒服,好像晕车,好像溺水,越来越眩晕。渐渐我浮出水面我醒了。
书桌上的台灯还亮着,烟灭了,茶又亮了,忽然听到隔壁的动静,如那场梦境一样搬着凳子来到卫生间,站上去,却只看到了沈清扬**的背影。我又一如梦一样跳下凳子,踹开门,看到的却是漆黑的楼道,和沈清扬家紧闭的铁门,那么冷漠无情,那么让人无地自容。
这种无地自容,另一个故事里的许倩也尝到过。夜已经深了,她用自己的双手搂着自己的身躯.她知道她方才的嚎叫已经传到了吴戈那里。几乎每一个星期陈顺就要揍她一次,她必须嚎出来,否则陈顺不会罢休,许倩所畏惧的不是肉体上的蹂躏,而是她怕自己的形象在吴戈那里巍巍可…。
第一次见到吴戈时,许倩在想,这是谁家的小孩,长这么秀气。可稍后她发现在王戈秀气的脸庞上看见了独特的孤傲,那是孩子所没有的。许倩让吴戈住在与她仅一墙之隔的房间,当时许倩穿着一套白裙,那是最合适她的衣服,几朵淡雅的青花搭配蕾丝花边以最大程度去衬托她,也很精巧地掩盖她的淤青,她挨打时聪明地护住了脸,挨完打就穿上这套青花白裙。那天,藏在一小朵青花下面的心脏,暂停了一下。
陈顺是一个司机,一个月平均在家七天,每次回来会全家搜查,拿着一些蛛丝马迹来审问许倩,无论许倩说什么,他都会在接下来的十秒内动手。在吴戈住进这里的第二天陈顺和吴戈亲切地问话,陈顺对外人总是那么客气体贴。陈顺一搭吴戈的肩膀,头一低,小声地说:兄弟,你是文化人,哥信你,哥走的这几天帮我看着点嫂子。吴戈看了一眼门内的许倩,点点头。
天亮了,货车的发动机嗡嗡聒噪地响起来,陈顺走了。许倩许又穿上了那件青花小裙,她打开门把一张凳子坐在楼道里,不一会儿,吴戈也搬一把凳子坐在门口。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不好的女人。楼道内,许倩光明正大地问吴戈。
我只觉得你很可怜。
你昨天听见了吧。
是的。
他疑心很重。
看出来了。可你是个好女人。
许倩没有说话,她向吴戈要了根香烟,点起来。曙光照射在她脸上,尘埃在她脸前漫动。
你的样子让我有了灵感,我要写一篇小说。
里面有我!许倩突然欣喜地问。
吴戈点点头。
经历了那个美丽的梦,我在醒来的几个小时,望着太阳从一方繁华上空冉冉升起,我悲哀地意识到自己爱上了沈清扬,很清楚自己爱上了她。爱!
我也曾做过几场春梦,但触动没这么大过,或许是因为这次的对象就近在咫尺。而上天给了我一个机会。
那天晚上已经过了十一点,迟迟听不见隔壁的任何声音。我被人打了一拳般难受。楼道内传来紊乱的脚步声,我开门走出去,看见沈清扬躺在幽暗的楼道内,显然,她喝醉了。这具我日思梦想的肉体极具诱惑性地摆在我面前,蛮腰如蛇,翘臀似坡,我的手渐渐靠近,抓住她的肩膀,一把把她扛起来,扔到床上。她皱了皱眉,没醒,我心里突然有些希望她醒过来,我意识到此刻的场景不是我想要的。正如正常人不吃死猪肉。但她没醒。接下来,我做了人生中一件最伟大的行动我坐在了那把摇摇欲坠的凳子上。静静端详。巨人骨架里一只虫子,端详着另一只虫子。沈清扬或许不是这世界上最靓丽的人,她比不上赫本,也不如梦露性感,亦无小龙女的脱俗,看到前者们时会心动,而看到沈清扬,会心痛。灯光替我抚摸她。我看见她的十根手指全都缠上了创可贴,这说明她的指尖有伤,
之后我问过沈清扬,她用行动告诉了我:先咬破指尖上的一点,沿着伤口不停啃,满嘴鲜血。
有的人总是在匆匆离别,有的人总是聚了又散,没人会无缘无故的离开,而离别只是为了自己能有新的开始。
许默是一家出版社的自由作者,这是他奋斗多年才寻找到的心中的梦想职业,性格的问题决定了许默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因此朋友不多的他心中格外珍惜当今社会那奢侈的名词友谊。
许默的工作时间比较自由,收入也不错,经常跑东跑西只为了寻找写作的灵感,跟朋友们在一块相聚的时间也非常少。许默常由此感叹,是不是自己真的太不合群了,但善解的朋友们总说,这是你的梦想啊,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啊,总不能因为非必要的相聚而让我们每次都见一个心不在焉的你吧。
许默感慨的说,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啊。范征出拳捣了许默一拳,喂喂喂,回回神,现在在谈论我的事情好不好,你瞎感慨什么?范征是许默在大学里相处的不多的几个朋友之一,他总是带着一张自信的微笑面孔,每当许默心情沉默的时候,一见到范征,就能扫掉心中的阴霾,仿佛他的微笑,他的自信能感染所有人一样。这是一家学校附近的咖啡厅,是他们曾经上过的学校,范征总臭屁的说,能坐在这里才有上流人士的感觉吧。
出于范征的影响,许默在需要安静写作的时候也总喜欢来这样的咖啡厅。许默,你还没她的消息么?恩?恩=话说你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咱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可以说的?没有,我只是范征今天不太对劲,以往自信的笑脸现在只剩下满脸的苦涩。许默!范征突然抬起头来,以一种从未有过的认真表情看着许默,仿佛心中的决定终于落地,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许默惊诧的看着范征,为什么?
范征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出任一名高管,丰厚的收入一直是朋友们之中的佼佼者,所有的朋友都说,要看成功人士,就看范征就好了,可今天,自信的范征不见了,他要离开这里,去哪?去干什么?
心中所有的疑问只化为三个字:为什么?范征听了许默的话一怔,眼神迷离的看着窗外的街景,外面正下着大雪,今年的冬天出奇的寒冷,冷到让许默的心都在开始结冰,我想要重新开始,我受够了每天的尔虞我诈,我受够了别人虚假的脸色,我受够了,我要重新开始,去过点我自己想要的生活这似咆哮又幽幽的声音仿佛让许默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范征,也许这才是范征真实的面孔吧。
好,我不问你真正的经历,我只想问你,某一天你还会回来么?范征听到这话,努力的盯着许默那从来表情不多的面孔,突然忍不住笑出声,哈哈,这可是我曾经叱咤风云的地方,更有你们这帮家伙,我可不想每天在异地他乡被那你们在心中画圈圈诅咒我,再说了,你都已经找到梦想职业了,我就不能也去追求追求?看着范征重新泛出的笑脸,许默努力的扯了扯嘴角,范征愤怒的扯着许默的嘴角,你这张死人脸能不能多点表情,你这样很让人生气好不好?笑面虎!死人脸!笑面虎!哈哈哈。。。。
两人同时笑出声,只是这笑声到底是开心还是苦涩没人听得出来,只引来了服务员严肃的表情,两位,请保持安静,请不要再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范征第二天就走了,走的那么干脆,走的那么不食烟火,没有道别的场面。也许双方都不愿意经历那种场景吧。许默又回到以前那种生活中,只是偶尔看向远方,想想范征那小子现在在干嘛。生活似乎又重新归于平静,许默还是喜欢坐在咖啡厅以前和范征常坐的位置上写着他的文章,所有的一切都显得理所当然,但这平静似乎在酝酿一场更大的风暴。
她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吴戈也如同沈清扬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吴戈用香烟虐待自己,他的精神层面十分汹涌,想法万千,他的肉体很疲惫,表达不出一句有新意的句子,这使他痛苦。他呆坐了一个黎明,他知道许倩一个人在家,他期待着天亮时去敲开她的门。心中有了期待后,他冷静下来,玻璃上的黑幕是一片沉睡的繁华城,他看着,想着。黑幕淡去的一瞬间,他站起来,门却响了。
吴戈,在吗?许倩的声音。
吴戈把门打开,许倩进来,像第一次进来似的打量着。她看着满地的烟蒂,你究竟抽了多少烟。
一盒?两盒吧。
你可不能这样,就算你写东西也不能这样抽。
吴戈摸摸脑袋,又点上一根烟,许倩为他把烟蒂扫起来。小说写得怎么样?
没灵感,写不出来。吴戈风轻云淡地说。
一阵急促的气刹声从楼下传来,许倩惊弓之鸟般吓了一跳,慌忙下,她在吴戈脸上亲了一下,别急,总会来的。说完她匆匆出门。留下吴戈傻傻地发呆。
果不其然,两个小时后,吴戈听见了许倩的嚎叫,和皮带抽打在身上的声音。他感到屈辱,他相信他比陈顺还要屈辱,可他不能那么粗俗的发泄。许晴喊一声,他就锤一下墙壁,最终一手鲜血。
那天晚上,楼道里依然传出阵阵嚎叫声,不过那是廉价**夸张的**。吴戈用力顶身上的这个**,仿佛她是一个公平的机器,越用力速度越快,喊叫的分贝和频率就越高。他用这种方式发泄心中的怒火,在欲海的狂潮中,他大喊一声:繁华城的夜夜笙箫和纯洁理想之死!身上的**被他吓了一跳,继续晃动臀部。此刻吴戈脑子里清晰地规划一个故事的框架,他在框架中进进出出,无数小说的细节随他可见,于是他做了一件很荒诞的事情在**时写作。笔记凌乱。
第二天,陈顺又走了。吴戈把沾满潮湿的床单换掉,他的理性回来了。他把门打开,看见许倩又穿着长裙站在门外。许倩眼中充满了失望,她在忿恨,吴戈又准备关上门。许倩抓住门框,倔强地看着吴戈。两个寂寞的灵魂碰撞在一块,火花燃烧了整个世界。他们疯狂**,毫无顾忌的,放肆的,激情全部被点燃。
激情过后是平淡。吴戈望着天花板,他思索自己和许倩的关系,他不想这样停留在原地,所以想了结一些东西。
后来我知道了为何沈清扬有自虐倾向,那是把沈清扬扔到床上的第二天。那晚我睡着在地板上,沈清扬叫我起来上床睡,我以为她要走了,谁知她随后又躺在我旁边。她的香气经过一夜的发酵让我迷醉,我挨着她,她抱住我。相拥而眠。我没有快感,没有勃起,只有幸福,单纯浓重的幸福,从未有的满足。
第二天沈清扬告诉我她的故事。她说她有一次失败的婚姻,他不是最有钱和最帅的,是一个文人,只穿黑白的唐装,喜欢折扇和欧阳询。他为她结束了当前的婚姻,与她结婚。他们在那段时间非常幸福,而当他创业失败后,觉得许倩能给的只是幸福,只是在失败后一句贴心的安慰,哪怕赔了血本,也不会责怪一句。然后,他走了,再没回来过。沈清扬诉说完她的故事后,嘟着嘴委屈地说:不高兴。不时的撒娇,害羞,言行像十八岁的少女般美好。我最终没问她的年龄,那已经不重要,我无可救药地爱上她,为什么说爱上一个人要用无可救药这个词?因为爱本身是一种病。我觉得她仿佛是为我而生的女人。
和沈清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我分不清是她呵护我,还是保护她。
我们每晚在她床上相拥而眠,她治好了我的失眠,我日夜颠倒的作息,我在醒来时感受到的是阳光而不是夕阳。沈清扬早上起来上班,我起来写作,我开始写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例如那首诗的主人,我把写好的东西放在一个匣子里,杂志社不会采用我的作品,所以我把它们当做我的私人财富。
写完后我抽着烟等待着沈清扬的脚步声,她洗澡,我看电影,看史蒂夫麦奎因的《为奴十二年》,这个黑人用以往的罪恶激起无色人种的愧疚与伟大,换回了八十六届奥斯卡最佳影片,一如中国国情,地主们也按照世界法则找回了自己平等或者说不平等的位置,穷人们愧疚在那个不能提起年代作所的行为,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再也不是以富为耻,而是见钱就跪。我把这个偏激的想法告诉沈清扬,她一如既往地说好。
晚上沈清扬接了一个电话,简单说了几句后主动吻我,然后我们顺其自然地进行结合。当我从高处滑落,她说:子扬,你回去吧,这样不好。
如果你早几年有这样果断的性格,也许他不会抛弃你。我瞬间冷下来。
说完我打开门,关上门,打开门,关上门,回到我乱糟糟的房间。我没听到沈清扬和那个人说了什么,也没兴趣听,但我知道,沈清扬的意思。我又失眠了,站在阳台上望着另一边城市的笙歌艳舞,扔过去一个烟头,仿佛划过天际的花火。我清楚自己的位置,我们两个无论怎么看,都是两个为了慰藉自己而碰撞到一起的空虚的灵魂。我躺在床上,还残留着她的香味。床上,或我身上。
年轻是什么?无非是躁动与迷茫,有的人有钱但躁动,有的人满足但迷茫,当这两样离去那天,也就是老去的那天,究竟是一种幸运还是不幸?
吴戈很迷茫,他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像在迷雾中的沼泽地前行。他和许倩疯狂地偷情,他给她讲村上春树,讲《简爱》的作者和《呼啸山庄》的作者的关系,讲明清的关于才子佳人的禁书,朗诵周仿溪的诗,许倩津津有味地听着。他们很大胆,敢对着许倩和陈顺的结婚照**,吴戈甚至有把静夜射到上面的欲望。吴戈仿着金瓶梅式隔岸观火,在卫生间凿了个小洞,就算陈顺回来,也能看见许倩对着他的眼睛扭动臀部。他们已经什么都不在乎。
他们的**最终被发现,吴戈把内裤忘在了许倩家里,那个男人终于找到了老婆出轨的证据,他没有动手,却是嚎啕大哭,如北京申奥成功那天国人的激动。许倩冷淡地看着他,冷嘲热讽。陈顺拎起皮带,许倩抄起水果刀,陈顺抽了一皮带,许倩捅了一刀。吴戈一脚把门踹开,看见一地鲜血和抽搐的陈顺,他拥抱着许倩,抓着陈顺的脑袋在他眼前狠狠亲了她一口。
许倩离开后的两个月,吴戈勉强混在生与死的边缘,他轻微脱水,一氧化碳抽入过度,他进不去许倩的房间,那里已经被警察封了。他把在浑噩中写的小说寄到看守所,并说了自己的现状。临行前,又写了一首小诗塞到那个曾经让他放肆的小洞。
我在房间了失眠了一晚,早上走进沈清扬的家,对她说:我要娶你。
开什么玩笑。不行。
为什么?
你会离开我。
我用王小波发誓不会。
那我会。
接连几天沈清扬没有回家,再次回来已经把房子转手卖给了另一个房东,臃肿吝啬的骨科医生。最后一次见她,她对我说她要结婚了,那一瞬间她如少女般羞涩,我恍然大悟,沈清扬的美不是被所有人都接受,也不是所有人都看不出来,而我,仅仅是一个过客,我除了年轻没别的。
没有了沈清扬,或者说,沈清扬从我的生活离开了,我失去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的心态,在我离开这荒冷的大楼时,一样写了一首小诗:不再存在,只为不伤害。
而吴戈,他已经没有故事可陈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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