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人强吻了初吻后发生的事 我被男友按在墙上强吻
1
电梯“叮”的一声轻响,停了下来,一个穿着蓝色衬衣、窄腿修身黑色西裤、身材匀称修长的男子低着头从里面走出来。
谢天谢地,是个男的!
我挽住他的胳膊,低声哀求:“先生,请你帮个忙……有人骚扰我……”我将脸靠近他,做出亲密的表情。
我想,任何一位绅士都不会拒绝一个穿着紫罗兰吊带裙的窈窕女士的请求。
但对方的表情实在更出乎我的意料。
他竟然覆下头,果敢坚毅精准无比荡气回肠地——吻住了我的唇。并且,竟然是货真价实的湿吻……谁都无法知道这个吻究竟有多么的扎实,就好似久别重逢的恋人或者水深火热的偷情男女,而绝不是,刹那相逢的陌路客!
我的瞳孔瞬间扩大数倍,在他的热吻里迅速呆成上古世纪的化石。在我终于惊醒过来被人在众目睽睽下占了便宜想要奋力脱离魔爪时,我听到噩梦般的哭喊:“麦洁……麦洁呀……”
惨绝人寰!振聋发聩!
就好似我欠了他100万钱一样。
男人这才轻轻放开我,顺势将我搂进怀里,然后,带着挑衅的神情看着那个哭得面无人色的奶油小生唐伟。轻吐出一句话:“麦洁是我的女人。”
他说出麦洁的名字,就好像和我已经熟悉了千年一样,而不是直到这一秒,我才看清楚他的脸。
他长得十分清俊。之所以用上清俊这个词汇,是因为他若不说话时,身上有种说不出来的书卷气,并不是书呆子的那种书卷,而是潇洒自如倜傥风流的那一类。秀气的眉毛多情地舒展,褐色双眸晕开淡淡的光泽,紧抿的薄薄嘴唇——虽然说薄嘴唇男子大多薄情,但这双唇镶在他白皙的脸庞上倒十分的恰到好处。眉骨微凸,下巴光洁,整个脸容有着层次分明的美感。他的身上散发着倾城之魅香水的味道。
唐伟继续哭诉:“麦洁,你原来来上海是偷会情人的,我真傻,我真傻,我真想死啊……”
此刻想死的人是我好不好?被圈在一个流氓男人的怀里,同时还要面对一个伪娘,前面是狼后面是虎,我才是悲伤欲绝走投无路的羔羊!
突如其来的,唐伟单膝跪了下来:“我求求你,别离开我,看在我们整整一年的情分上。只要你答应不离开我,我什么都能包容你。”
如果不是他的死缠烂打,我怎么会想分手想了11个月还没有分掉——除开第一个月大脑短路和他拍拖没做他想以外,其余的日子我日夜都梦想恢复自由身。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身边人轻描淡写地吐出一句让我直接可以去跳黄浦江的话:“做我孩子的爸爸,你也可以包容吗?”
九月的晴天闪了电!
唐伟的单眼皮眼睛眨巴了几下,迅速站起来,高傲地抬起头——总算在最后一刻让我意识到他还是一个男人,电梯也没有坐,直接从楼梯口走下去。
忘记了这是半岛酒店第33层楼。真心祝福他走到第一层的时候还可以找到北。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我猛然挣脱了陌生男人的魔爪,在我还没有口诛笔伐前,他已经十分淡定地转身,像得了失忆症一样轻飘飘地独步而去。
空气里只弥漫着倾城之魅的味道。
我抚摸着嘴唇,觉得像在做梦。
2
从10岁开始,我就幻想自己的第一个吻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和什么对象发生。
时间,最好是在没有星星的夜里,地点,最好盛开着密密麻麻的薰衣草,对象么,当然是萧篱。
15年的时间流水一样过去,将一切情怀统统改变,唯一不变的,是我对初吻的幻想还在延续。
可是,在上海,在33层楼高的地方,在电梯门口, 我,被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偷吻了。
而且还不是浅尝辄止还是“深深的一个吻”。
而且被轻薄了还无法回击。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踏着凌波微步掠出我的视线。
我轻轻呼出一口气,好在这是上海,而不是S市,这个吞噬了我初吻的男人将永远消失于茫茫人海中。谢天谢地谢神仙。
3
这个吻,对于我来说,是段不愿再回想的灰暗,而对于李梦龙来说,则是波澜起伏的人生里,最微不足道的一朵浪花。
这个世界上是否存在一种男人,会因为艳遇太多桃花太泛滥而心生烦恼吗?
李梦龙毫无疑问就属这类。
站在酒店房间雪亮的全身镜前,他满意而自恋地凝视着自己,俊逸非凡,简直是人中龙凤,父母给自己取的这个名真是太贴切不过。
他低头看看手表,离飞机起飞还有两个小时,这次上海之旅平淡无奇,他有些渴望回到S市,那里有许多女人,能够随叫随到并且丝毫不麻烦。
他已经把那个热辣辣的吻给忘掉了。
我就没有这样的好忘性。
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地上堆满了收拾好的行李,新衣服装了一箱子,另两个箱子里是收集购买的一些女性时尚杂志。
我拿出小镜子和湿纸巾,一遍遍擦着自己的嘴唇,几乎将皮都快擦破了。
我怀疑我上辈子欠了唐伟的,否则为什么直到最后分手一刻,他还要暗害我被一个陌生男人偷吻?
因为冲动因为雌性激素过量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去年我接受了唐伟的猛烈追求答应做他的女朋友,拍拖一个月以后我就厌烦了他,屡次提出分手,可唐伟根本不予理会。我只得冷处理这段感情,不接吻,不亲密,不两人约会。
可是这次来上海出差谈事,没想到唐伟竟然跟着来了,还找到了我所住的半岛酒店。我知道唐伟是想给我一个惊喜,可若是自己不愿意见的人,惊喜就变成了惊愕,再变成惊悚。
实在无法用文字来形容自己打开房门见到门外站着唐伟的心情,而且他一踏入就采取熊抱姿势,本来对男女之事就十分敏感的我顿时极度极度地不安起来——孤男寡女,又在外地酒店里,喊天不灵叫地不应,更何况对方还是自己名义上的男朋友,谁会理这茬子事?
找了机会匆忙跑出去,随便抓住一个男人,那男人风度翩翩衣冠楚楚的,原以为应该是绅士吧!应该会英雄救美的吧!怎么就没有想到反被他占了便宜还吱不得声。
活了整整二十五年我终于明白什么叫才出狼窝又入虎坑。
我看看手表,只有两个小时了,两个小时以后我就会离开上海,将这些破事破人统统丢进滔滔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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