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摸着我的大肚痛哭流涕
少女怀春,莫名地对他产生了一种特别强烈的喜欢。他是一个来自于一个不贫困的地方的贫困生。他是优秀的,我们班最优秀的一个。当然,我说的这个优秀,只关乎于学习。朦胧的季节,只要是学习优秀的人,大家都认为他是优秀的。
我虽然也不是富家女子,但相对来说,比上不足比下是有余的。我们大家都住校,周末的时候才回家。不过,对于像他那样来自于相对较远的一个乡镇里的学生,不一定每一个周末都回去的,最多一个月回一次家。周末,在学校里可以自学。我们都是一群被一些好的学校录取完之后剩下来的人,如果再不发奋地读,就算是那些不入流的大学,对我们来说也是望尘莫及的。
进来的时候,我是全校第一名的,但后来我“堕落”了,我们的学校,从办学至今未曾有谁考得过大学,就算是一些不入流的大学也未曾有过。所以,我几乎天天与“杨过”、“萧十一郎”等这些武林风流人物在一起,就算是上课,我的心也是跟着他们而转动,却与讲台上的老师离得很远很远。而在杨过等人消失时的休息地间隙,我便对坐在我前面的他产生了一种幻想。这是我第一次对男人产生了幻想。
我从家里带来了很多鸡蛋,每一次带来我都会分给他两个,我说,你学习这么拼命,给你补补。他的脸竟然就红了。其实我也红。非亲非故的,我这般莫名其妙的送鸡蛋给他,是很容易被别人认为我这是有意图的。对于一名高中生,若被别人看穿了自己的内心,那是致命的,至少在我们那个年代是致命的,因为学校明文规定男女同学之间是不能有任何暧昧的。
周末,他竟然约我到校外走走。可是,我们竟然也真的只是走走。走了大半天走得双腿发软,我们却未曾有过任何的一秒靠近过一米之内的距离。他的学习成绩不错,但他的嘴巴却很不合格,从头至尾没有说过一句甜蜜的话语,只是能和他走在一起我还是很激动的。
傻傻的,他竟然向我表白了他喜欢我,甚至还跟我说要我嫁给他。而我,莫名其妙地向他点了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这个点头,竟然就真的扎在了他的心里生了根。可是,高三的时候另外的一个他出现了,就是我现在的老公。
老公比我高一届,那一年,他高考没有考好,为了避开太多熟悉的人的视线,他选择了来到我们这里复读。人往高处走,只有水才往低处流,但是也许高考没有考好让他变得悲观了,他选择了往低处走这条非正常的道。不过老公后来只在我们学校呆了一个月,一个月后他被一所大学补录了。那时候,其实他也不想去那所他之前根本就没有填志愿的大学的,但想了想再复读一年也不一定就能考取一所更好的大学,因为他所选择复读的这所高中,不论是教师的教学水平还是学生的学习氛围,都是不如人意的。
匆匆地,老公从一所在我们那个巴掌大的小县城里最富盛名的学校来到了我们这所最令人纠结的学校,而后屁股还没有坐稳又匆匆地走了。在这来去匆匆的一个月里,其实我与他未曾说过两句话。但他留在我心中的印象却是深刻的,只是,这个所谓的深刻的印象与爱情无关,而是他的那个落魄的样子。
老公来收拾书本离开的时候,我才第一次跟他说话,因为我的语文课本不见,我想想他借。我原本只想借语文课本的,没有想到他却把他以前所有的复习资料都给了我。他不知道,其实除了课本,那些他认为很有用处的其他复习资料对我来说是没有一点儿用的。我后来就把它给了另外的一个他,那个坐在我前桌已经向我表白的那个男人。
到了大学后,老公给我写了一封信,其实信的内容我并没有看,而是被我的班长看了。班长把信看完后才给我。她叫我回信,我说我才不回呢。班长说,那我帮你回。这个时候我才知道,班长那时候喜欢上了我的老公。同时喜欢上他的还有学习委员。
班长是以我的名义回信的,结果阴差阳错,我们之间竟然表达出了一层不一般的关系。那一年寒假的时候他竟然跑到学校来找我。坐我前面的他心里很不舒服,我安慰他说,我以前结果了他的书,就是给你的那几本,现在人家来了,只是出于礼貌见一见他而已,没有其他别的意思。他是一个老实的人,也就释然了。但是说实在的,那时那刻在我的心里竟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兴奋,而这个兴奋让我在这次见面之后开始真正的“脚踏两条船”。
其实,到了下个学期,我还又踏了第三条船。而这三条船,他们竟然也都相互认识的。现在想来,当时的我真很坏。只是,再坏,这三条船竟然没有那一条碰了我的身体,那怕是我的手指头,我也没有让他们碰。不过话儿又得说回来,那时候之所以都能保持一定的距离,那是因为后来成为我老公的这一条不在我身边,若在,或许我也很难做到这一点的。事实也是这样,虽然有一句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最后近水的那两位却都输给了远水。
老公刚大学毕业的那一年,我把自己交给了他。而这一年,我的前桌也大专毕业了,他回了我们所在的那座县城做了一名人民教师,而我则和老公一起在外面流浪。从此,我不再与他联系。因为我知道,既然已经定下了这一生的寄托,就没有必要也不能再与他有联系了。可是,五年之后一次我回老家时,竟在新华书店那里遇到了他。
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对他已经没有了那份当初怀春少女时的兴奋,但我从他的眼睛里读书了在他看见我那一刻,他的内心是很激动的,只是这份激动只维持了短短的几秒时间。因为他看见了我凸起的大肚。我没有说,他便猜到了我这肚子里面孕育着的这个孩子是谁。
他已经张开了双臂,我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幸好他没有那么冲动地冲过来。他把张开的双臂又放了下来,然后只是怯怯地伸出右手摸向了我的大肚说,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呢?也就在一刹那,他的眼泪便下来了,引来了当时在那儿选购书籍的人的目光。
他很狼狈地逃出了新华书店,而我便成为了众多目光的唯一聚焦点。可是,此时此刻我却感到很坦然。我知道我自己当初向他点头时欺骗了他,但是我当时如果没有点头,我想他后来不会成为那一位我们学校自建校以来第一位考上大专的突破者。我知道,这一辈子我曾经给过他力量却是无法再给他爱情的,所以我宁愿做一个骗子也不能给他。
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而且它更需要两颗心长期的一起去孕育,它的枝叶才会永远的茂盛,而与他之间,才刚刚开始萌芽都还未长成幼苗便荒废了,怎么能会长大直至开花结果呢?既然它已被丢弃在荒野,再见时也就没有必要将其拾起,而是坦然的一笑了之。除此之外,还能要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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