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工业废液致4死 牵出七家黑企 – 哪个妞污

偷排工业废液致4死 牵出七家黑企

时隔100余天,章丘一起因非法排毒导致4名排放人员中毒死亡的案件终于告破。

2015年10月21日6时许,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某院落发生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4名涉嫌非法排放有毒废物人员当场中毒身亡。案发后,济南市公安局迅速抓获主要嫌疑人员6人。专案组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发现省内有5家化工企业涉嫌犯罪。之后10名企业相关负责人被采取措施,25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工业废液

经查,涉案企业为降低每吨3000-6000元的危废物处理成本,雇用他人以每吨260-320元的价格非法偷排废液严重损害了环境安全。

排废水毒死自己,院里的狗都没幸免

时间追溯到2015年10月21日,当天早晨6时许,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一院内,4人被发现死亡。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4人正是涉嫌在非法排放有毒废物时,中毒身亡。

据悉,该处院落是已经中毒身亡的陈某某租赁的。陈某某是章丘市普集镇当地人,案发当日,陈某某的妻子发现丈夫从凌晨4点多出去就没有回来,担心丈夫发生意外,早晨6时许她来到丈夫租赁的院落,发现丈夫以及现场的其他3名男子都已经中毒倒在地上,就立即拨打了120和110。

该事件发生之后,迅速引起社会关注。济南市委市政府迅速责成有关部门开展案件侦查、灾害处置、评估和恢复工作。济南市公安局成立“10·21”专案组,通过与环保部门的密切配合,迅速排查锁定并连夜赶赴排污源头企业。

“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了非法运输有毒废物的罐车,牌照是淄博的。”章丘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侯磊称,当他们进入现场的时候,空气中仍然弥漫着刺鼻的气味,而且院子里面养的一条狼狗也中毒身亡。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和章丘警方在防护装具的保护下,对非法倾倒废碱液的废弃矿井进行了勘验。

通过前期侦查,专案组很快确定了中毒身亡4人的身份,分别是张某某、陈某某、窦某某、路某。通过对其遗留手机、车辆等物品分析比对,初步确定危废物出自淄博市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

偷排工业废液

企业排污有“职业中介”牵线

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主业经营原油加工、重油深加工、油品精制,其公司地址在淄博桓台。在原油加工中,会使用碱液进行脱硫,从而产生大量的废碱液,而在案发现场就发现了倾倒的废碱液。2015年10月21日晚上,专案组民警连夜赶赴淄博桓台开展工作。

在当地警方协助下,专案组依法对该公司车间主任马某某、供应科工作人员王某某、周某某进行传唤。通过审查,专案组民警初步还原了案件犯罪过程:2015年10月20日,该公司马某某等3人违反废碱液处置规定,通过中介人郭某某联系车辆,通过中介人殷某某等3人牵线,联系案发地院落租用人陈某某,商定非法排放事宜。

21日凌晨,陈某某、中介人张某某、车辆驾驶员窦某某、路某共同驱车前往案发地实施偷排,其间疑因吸入过量有毒挥发气体导致中毒身亡。依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刑法有关规定,该化工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罪,同时符合单位犯罪特征,专案组民警对该企业马某某等3名涉案员工和3名中介人员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另有4企非法倾倒被查,2家线索移交

“根据上皋村村民反映,村里晚上经常有大车出入,特别是发生案件之前的两个月来,所以我们判断应该不止一家企业在此处非法倾倒危险废液。”侯磊称,通过对案件的深入调查,专案组发现在案件中死亡的张某某和后期抓获的郭某某,是倾倒危险废液的“职业中介人”,专门连通化工公司和倾倒废矿井。

通过将多名中介联系人作为重点突破口,民警持续加强证据挖掘力度,相继发现省内另外4家企业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于是,专案组陆续对滨州市利丰达生物科技公司营销部经理周某、供应科工作人员赵某,日照市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某甲、销售科科长于某乙,济宁市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某某,东营市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销售科科长刘某某,以及涉案中介人员、实施偷排人员等1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6名锁定的嫌疑人全力实施追逃抓捕。

此外,专案组还发现另外两家化工企业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线索,目前已向省厅食药环犯罪侦查总队汇报,将相关证据移交当地警方开展核查。

偷排成本仅是正规处理的1/10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液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特殊处理,绝对不允许私自倾倒。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资料,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但实际上,正规企业处理工业废液的费用非常高,这直接增加了化工企业的成本。“据了解,废液处理的收费根据种类有所区别,每吨在3000元至6000元不等,这对于一些中小型化工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业内人士称,这就给一些非法人员提供了谋利的动机。

在该案中,已经身亡的张某某是邹平人,无业,长期从事危险废液倾倒中介工作。另外一名被抓中介郭某某是淄博一家物流企业公司负责人,他直接介绍化工企业给那些能够倾倒废液的人,从中进行谋利。

根据审查,中介会将化工企业处理废液的业务接过来,然后寻找运输车辆和偷排场地。“这样处理废液就非常便宜了,一吨大约是300元钱,一车大约是35吨。这一万多元钱就由中介、司机和场地租赁人进行分割。”侯磊称,一般运费是100元/吨。

“这些化工企业和违法人员在偷排废液中获利,可是污染环境带来的损失无法估计,而处理这些被污染的土壤花费非常巨大。”侯磊说道。

截至目前,济南市公安局侦办的厅督“10·21”重大污染环境案已刑事处理犯罪嫌疑人25人,起获危废物已移交环保部门妥善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为进一步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省公安厅联合省环保厅随即开展了“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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