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回应保姆纵火案 保安篡改记录
在杭州市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的第七天,6月28日杭州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祭奠火灾遇难者
此前,遇难者家属和其他业主在社交平台和媒体上,对该小区物业提出了多种质疑,主要围绕火灾发生时事发地18层消防栓没水、保安向消防称屋里没人、物业在火灾发生后突击篡改消防检查记录等多个方面,一直以来,物业公司均保持沉默,直到昨天,才集中对这些问题进行回应。
6月28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也在官网发布《致哀,回答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敬告公众》,还原火灾发生时保安所采取的措施和消防设施启动的情况。
绿城服务集团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吴志华也专门就此进行解释和说明,回答众多网友的疑问。吴志华称,“今天中午,杭州警方发布公告:蓝色钱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已被依法提请批准逮捕。因此,我们终于可以回答这些疑问。最终结论请等待有关部门相关报告。”
吴志华表示,前几天因为还处于警方调查阶段,考虑到业主林先生一家人的心情,前几天公司一直没有回应和解释,这几天该集团在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协助园区内的祭拜活动,照顾受害家属的老人,做好食宿、车辆等后勤安排。物业公司还在帮助受波及业主解决食宿困难,邀请心理专家对受火灾影响的业主家庭,尤其孩子进行心理疏导。
消防救火现场
6月27日午夜,在蓝色钱江小区搭建的灵堂里,家属举行了头七的悼念仪式,众多亲友、市民前来悼念,花圈和鲜花摆满了小区,家属撕心裂肺痛哭。根据绿城集团的通报,该集团包括高管在内20多位员工代表前往吊唁。
根据媒体报道,经公安机关查证,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在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从事家庭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6月22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在该户室内放火,导致雇主家中母子四人死亡。
物业方称18楼的消火栓有水
此前,不幸遇难的朱女士哥哥朱庆丰等多位家属在网上发文,指称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失灵,“警铃未响,消火栓没有水,要从一楼接水到18楼灭火。”有其他业主也曾拍下照片,显示有水带从一楼消防车接上18楼,因此家属质疑起火时18楼的消火栓里没有水,消防员要从楼下接水耽误了很多时间,因此延误了救援的最佳时机。
吴志华介绍,发生火灾的当日凌晨5:00,蓝色钱江消防监控室接到楼道烟感报警信息。值班人员立刻通知值班保安前去确认火情,值班保安到2幢1单元确认火情后,立刻通知报警,5:07分,消防联动系统同时启动,这些记录在消控主机上都有记录。
值班保安坐电梯到18楼时,电梯门一开,感觉浓烟过大,又回到一楼,然后和另一个保安汇合,爬消防楼梯到16楼,开始铺设消防水带灭火。吴志华解释,一个是因为18楼烟雾太大,已经无法再进入,另一个是该楼消防楼道为剪刀梯,18楼下即为16楼。
根据吴志华介绍,火灾发生后是在分秒必争救援,事后物业公司所能提供的烟感报警时间、消防联动系统启动、消防员到场等,都是有消控主机的记录和现场监控视频的记录。
至于从一楼接水带上楼灭火,吴志华表示,也是属于正常的,因为当时消防员灭火除了用楼内的消火栓,为了提高灭火效率增加水源也同时使用了一楼消火栓供水,把一楼消火栓的水接到消防车上加压打到18楼,可能让业主觉得18楼消火栓没水。而18楼的消火栓出水是正常的,消防员灭火时使用了18楼的消火栓。事发次日即6月23日上午,消防部门还到事发地做消防检测,进行现场水压测试,检测结果水压正常。
根据吴志华介绍,楼内的消防系统有两部分,楼顶水箱里有18吨存水,发生火灾后先使用楼上水箱的存水,楼顶水箱用完后然后再使用地下室水泵的水池供水,不可能发生消火栓没有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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