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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周蓬安:仅刑拘“广告神医”,远远不够 【猫眼看人】

周蓬安:仅刑拘“广告神医”,远远不够

胃病、脑血管、妇科、苗医、减肥养生,大家在电视上经常看到的打着养生旗号的电视栏目中侃侃而谈的所谓专家其实是个“医药广告表演人员”,近日,以刘洪滨为代表的电视广告“四大神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记者29日从权威渠道获悉,28日,因涉嫌虚假广告罪,全国著名“医药广告演员”胡祖秦被淮安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6月30日《扬子晚报网》)

首先,我得为淮安警方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点个“赞”!过去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长期放任“广告神医”诓骗老百姓,责在工商行政管理、食药监管理及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警方不应承担责任。但“皇帝的新衣”被媒体戳穿后,面对此类“赤裸裸”的欺诈行为,警方继续保持沉默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只是,警方刑拘的第一个“广告神医”是胡祖秦,而非“四大神医”中的任何一员,还是超乎了我的想象力。笔者曾一度担心,会不会只抓“小虾”而放过“大鱼”?不过,一向喜欢往好处想的笔者又产生了另一种惊喜,因为胡祖秦被抓,而且一开始就对她实施刑事拘留,说明警方已经认识到“广告神医”对社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么,其他电视地位远逊于“四大神医”的其他广告骗子,会不会也将被抓甚至将被刑拘、判刑?

所谓的“四大神医”,《集齐了!诈骗了半个中国的“四大神医”全部曝光》一文曾介绍:

一是刘洪斌。她有时是苗医,有时是蒙医,有时是中医。在当苗医的时候,她是“穴位吃药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只治咳喘,专卖“苗仙咳喘方”;在卖“蒙药心脑方”时,她是八十岁高龄的蒙医后人;而在推销“助眠晚餐”时,她又是著名老中医。她还当过所谓的“老院长”,卖自己研发的“老院长祛斑方”。

二是李炽明。和刘洪滨一样,李炽明也热衷于在不同电视台换着头衔卖药。他以“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身份推销可以减肚子的“一子三叶茶”,但在2014年就被潍坊市食药监局列为严重违法广告;他自称是“50年溶栓第一人”;他卖“裸藻”(号称比冬虫夏草的功效强几十倍的神药)……

三是王志金。也是不断变换头衔,比如“中医养生专家”、“中华中医药学会专家”、“中医世家第六代传人、解放军465医院少校军医”等,他主推的是“波尔特细胞用糖疗法”,号称治疗糖尿病有奇效。但他还擅长治疗关节炎、肾虚、脑血栓。卖药时“百病不缠身”的口号再一次出现。

四是高振宗。也是一个称谓不断变化的专家。他是“壮阳补肾专家”高振忠,也是“京城名医”高振宗,还有一个更牛的名号:“祖传十二代补肾神人”……高振宗“代言”的“明目二十五味丸”,被河北省药监局和广州工商局查处过,原因是宣传不实误导消费者。

如今,既然胡祖秦已被刑事拘留,我相信诈骗了半个中国的“四大神医”刘洪斌、李炽明、王志金、高振宗也必将在劫难逃。因为“有图有真相”,相信还有更多“广告神医”将为他们当初的恶行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面对铺天盖地的“神医广告”,仅处理“广告神医”是远远不够的。笔者在《更该追责卖“神药”老骗子的靠山》一文中曾直言不讳地指出,相关部门不去处罚老骗子刘洪斌,无疑因为还有一种忌惮,那就是若处理刘洪斌,又如何处理需要负更大责任的电视台?我们知道,仅凭刘洪斌的三寸不烂之舌,若在大街上即使说得天花乱坠,也没有几个人相信她。但她借用的是长期受老年人信赖的“党的喉舌”信用,老人不信刘洪斌,还能不信“党的喉舌”?也就是说,在这一起起骗局当中,实际上是药企、电视台、刘洪斌共同作案。若划分主次责任,应该按照电视台、药企、刘洪斌这么个顺序来排列。

笔者若用央视上演的一部电视剧来厘清这三方的关系,电视台无疑就是央视,药企就是制片人,刘洪斌仅仅是演员。那么,即使该电视剧属于“大毒草”,因为没有公演也就没有带来什么社会危害。而能否公演,则完全取决于央视是否为他们提供平台。当然,更需要通过广电部门的事先审查,因此广电部门更应该对“大毒草”的上演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刑拘“广告神医”胡祖秦仅仅是整治非法医疗、保健品广告迈出的第一步,即使“四大神医”全部归案也仅仅是整治工作的开始。也就是说,如何依法处理“神医广告”的罪魁祸首——广播电台、电视台,如何问责监管部门,才是衡量是否真心整治“神医广告”的“试金石”。

只是,回想处理震惊世界的“三聚氰胺事件”时,被执行死刑的却仅仅是两名奶农,生产企业三鹿奶业似乎成为“从犯”,我对“神医广告”事件的处理还是不太看好。 (我的女娲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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