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性文化控制 变相的妇女屠宰场 – 哪个妞污

清朝的性文化控制 变相的妇女屠宰场

清朝皇帝的影视热还没有完全过去,今天在荧屏上依然见到张铁林、张国立的光辉形象。在他们身上,清朝皇帝简直就是真龙天子,焕发着真理和睿智的光辉。我转而想起我们的专业话题,对于性,清朝的这些统治者是个怎样的态度和观点呢?于是我翻阅了一些资料,惊讶地发现,身边嫔妃成群的清朝皇帝,竟然对臣子臣民实施着严酷的性控制。

清王朝的统治者虽然在民族身份上当时属于“异族”,但是他们能够很好地“异化”自己,成为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意识到要巩固统治地位,光靠武力是不行的,还须有软的一手,加强精神上的统治。而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一套说教正是有利于巩固统治地位的精神武器。

清朝统治者坐定江山后,意识到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理伦主张是控制异族、巩固政权的最好思想武器,而《金瓶梅》、《西厢记》、《牡丹亭》、《肉蒲团》等“淫词小说”恰恰是亵渎“天理”,违碍三纲五常的自由思想的载体,于是中央禁令频频而出。

顺治皇帝颁布第一道禁令,严禁刊行“琐语淫词”,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黄色读物”。到了康熙大地的时候,一再重申严禁“琐语淫词”、“淫词小说”,议定对“小说淫词”要“严查禁绝”,将版本与书一并尽行销毁。

对于贩卖淫秽读物的制造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严查禁绝后,如不听政府的法令,仍行造作刻印者,当官的要罢官,当老百姓的要挨打流放:“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场面者杖一百,徒三年。”

于是乎,严令重刑,雷厉风行。几乎每个皇帝登陆基后,都有诏谕反复张扬这些禁令,以示自己的严正。而地方官吏为了避免革职,sexstUdy.org则变本加厉,层层加码。其结果不难想象,在这种文化专制主义的禁令下,必然是玉石俱焚,将许多具有社会意义和文学价值的作品统统打入“冷宫”。

但是,犹如我国十年动乱的时的“四人帮”一样,实行一种“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封建特权政策。虽然这些书在社会上查禁非常严格,但是当权人物则不在此列。

清昭梿《啸亭续录》卷一翻书房就记载说:清王朝“定鼎”后,“设翻书房于太和门西廊下,拣旗员中谙习清文者充之……有户曹郎中和素者,翻译绝精,其翻《西厢记》、《金瓶梅》诸书,疏节字句,咸中綮肯,人皆争诵焉”。对那些王公贵族、八旗子弟来说,《金瓶梅》并非禁书,而且让人们从汉文翻译成满文,以供公子哥儿阅读,“人皆争诵”。当时《红楼梦》也作为淫词小说迭遭禁毁,但在清宫内府,《红楼梦》故事的插图公然可以画在墙壁上,慈禧太后就是一个地道的“红楼迷”。

请看着一系列的名堂吧:“全节堂”、“崇节堂”、“导节局”、“清节堂”、“立贞堂”、“贞节堂”……这是些什么处所?原来,这都是收容留置贞女、节妇的专门机构。如果一个女子婚后丈夫死去,表示坚决守节,不再改嫁的,就可以进入这些处所,由政府或社会养活。节妇、贞女入堂后,不能无故出堂,每春秋二季,由堂筹集京钱一千文以作纸课、雇觅代步之用,派年老仆妇随赴各墓前扫祭。所幸者,这些机构一般规定了女子30岁以上,有坚志守贞决心的方准入堂。也就是说,假如这个女子很年轻,二十几岁丧夫,还是不主张守节的,应该给与一定的重组家庭的机会或权力。如此看来,清朝统治者还是考虑到人性问题的。

然而这种社会舆论作用以及官家的鼓吹作用还是不可低估的,在清朝统治者倡导下,在理学卫道士的鼓吹下,当时的节妇烈女越来越多。譬如在安徽休宁县就有2200多个“节烈”妇女。这些妇女中有夫亡不嫁、从一而终的,这称为“节妇”,还有丈夫死后,自己也自尽来表示尽节的,这称为“烈妇”。甚至还没有结婚的青年女子,未婚夫死了,自己就决定不嫁给别人的,这称为“贞女”,也叫做“望门寡”。更甚者,自己还没有出嫁,非婚夫就死了,自己却也不想活了,以自杀表明贞节的,这称为“烈女”。

例如清光绪年间浙江的《浦江县志》记载了上述各类女性的遭遇:

所谓“节妇”的例子,是说张一绪的妻子郑氏,刚结婚一年,丈夫就病了。郑氏割自己大腿上的肉祈求神灵护佑,但是丈夫还是死了,年方21岁。郑氏矢志守节,侍奉公婆。自己直到82岁死去,守节长达60余年!

所谓的“烈妇”的例子,说的是吴祖坦的妻子陈氏,20岁刚刚结婚不到一年,丈夫就病死了。陈氏自然非常悲伤,“号痛抢地”,竟趁人不备,自己投入池水溺死!

中国的“节烈”文化,要求妇女为男子(有的只是名义上的丈夫)守节,守得越苦越好,节得越惨烈越佳。死了以后那些卫道士的父母还附掌大叫:“死得好,死得好!”——这样的社会是变相的妇女屠宰场。文/孟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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