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官员与人通奸被双开 张秀萍和杨晓波简历 女子实名举报图片
1
|
张秀萍 资料图 |
1
|
杨晓波 资料图 |
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阳泉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晋城市泽州县原县委书记秦建孝四人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审议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四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被”双开”
经查,张秀萍在担任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秀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阳泉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被”双开”
经查,王民在担任阳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被”双开”
经查,杨晓波在担任高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品;与他人通奸。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晋城市委研究,并经省纪委审议、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晓波开除党籍处分;经晋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杨晓波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晋城市泽州县原县委书记秦建孝被”双开”
经查,秦建孝在担任高平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晋城市委研究,并经省纪委审议、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建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秀萍简历
张秀萍,女,汉族, 1965年2月生,山西山阴县人,研究生学历(山西大学科技哲学研究所科技哲学专业),哲学博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中共晋中市委副书记(副厅级)等职务。
2014年11月,在担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给予其双开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中文名:张秀萍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山西山阴
出生日期:1965年2月
职业:公务员
毕业院校:山西大学
信仰:共产主义
性别:女
政治面貌:党员
1989.07——1994.04,山西省朔州市委组织部干事;
1994.05——1994.12,山西省朔州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5.01——1998.03,山西省朔州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1998.04——2000.02,山西省朔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03——2001.01,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处级干部;
2001.02——2001.11,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秘书长(副处级);
2001.12——2002.07,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2.08——2006.09,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监察综合室主任;
2006.10——2013.03,中共山西省纪委常委(期间:2001.09—2007.07在山西大学科技哲学研究所科技哲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3.04——2014.08,中共山西省晋中市委副书记。
杨晓波简历
杨晓波,女,汉族,1971年11月生,山西阳城人,南开大学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等职。
2014年4月30日,因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1月,给予其双开处分。
中文名:杨晓波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山西阳城
出生日期:1971年(辛亥年)11月
职业:公务员
毕业院校: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南开大学
主要成就:山西省高平市委原副书记,市长
1991.08——1995.06,山西省晋城矿务局人事处科员;
1995.06——1997.07,山西省晋城矿务局人事处干部管理科科长;
1997.07——1998.07,山西省晋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员;
1998.07——2000.11,中共山西省晋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正科级组织员;
2000.12——2003.12,中共山西省晋城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科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
2003.12——2006.05,山西省晋城团市委副书记;
2006.05——2011.05,中共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05——2011.06,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常委,高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1.06—— 2014.04.29,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副书记,高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4.04.30——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4.04—— 在担任山西省高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品;与他人通奸。被“双开”。
2014.09——因涉嫌受贿罪,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太原市公安局逮捕。当月18日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移交审查起诉。
新闻加点料
纪委的通奸通报为何总不见“女主角”?
“与他人通奸”有不少就发生在男官员与女官员之间,“女镇长与党工委书记偷情玩车震”如是,“达州万源民宗局局长王源忠与女下属通奸被捉”如是,“女职工实名举报官员与自己通奸”如是。既然都是官员,都在与他人通奸,显然涉案的男女官员皆应该被通报才是。
然而,综观各级纪委对官员 “与他人通奸”的通报,偏偏只见“男主角”。难道女官员通奸就可以免予通报,甚至免予党纪处分不成。若果真如此,公平性又何在?
据媒体报道,从7月2日以来,不足10天中纪委就通报10官员“通奸”,尤其是7月2日这天,中纪委同时通报了5名“问题官员”,其中均提到“与他人通奸”。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通奸通报皆不见与男官员通奸的“女主角”是谁,这些与男官员通奸的她们是不是仍毫发无损安然无恙?让人担心的是,没被通报甚至没被处分的她们会不会因为组织的不通报不处分而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于是又瞄准新的目标继续通奸,总之,“与他人通奸”对自己而言代价并不大。
回顾:那些“道德败坏”的山西官员
2014年11月26日被双开
在担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2014年11月26日被双开
在担任高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品;与他人通奸。
2014年9月25日被双开
在担任阳泉市平定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与他人长期通奸。
2014年8月13日被双开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干部身份、变更年龄、伪造学历;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购买公有住房;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与他人通奸。
2014年7月5日被双开
在担任山西省高平市市长、市委书记和省监察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并伙同他人贪污公款;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更多文章请关注:哪个妞污,那个妞污! ngn5.com 百姓污话题 http://ngn5.com/category/hua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