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显得衣着寒酸,五官平常,在众多风姿绰约的女同胞中,毫不出众。但我不伤心,有追求,常以超然物外的口吻大谈人生。人啊,非得到特殊时刻,才能够幡然醒悟。 那 …
三年前,我显得衣着寒酸,五官平常,在众多风姿绰约的女同胞中,毫不出众。但我不伤心,有追求,常以超然物外的口吻大谈人生。人啊,非得到特殊时刻,才能够幡然醒悟。
那天傍晚,我访友不通,很是扫兴。朋友家门前是个用铁栅栏圈起的篮球场,里面正在开舞会。欢乐的音乐越过人们的肩膀和脑袋,传到凉爽的树荫下,使我情绪为之一振,不及细想,便买了张五角的门票,进去坐到一张长条椅上。
舞会,我是常参加的,但独自一人,却是第一次。没有人认识我,没有人知道我的职业、经历和追求,我第一次以女人的身份,和数不清的女人们一起,坐在椅子上,等待邀请。
这种感觉是微妙的。一股热流从脚底升起,我随时准备着一显身手。
第一曲终了,没有骑士向我走来。第二曲终了,我仍然埋没在原地。第三曲,我努力装出安详的样子,仿佛是个虔诚的音乐鉴赏家,专注地倾听着。到第四曲,我实际上已经心烦意乱了。只有到这时,我才注意到,简陋呆板的我与这个地方多么不谐调,多么苍白无能。
极度的自卑,往往表现为自尊。一种本能的自卫使我强硬起来——“你们算什么?”我看着那些兴高采烈的人影,想起自己铅印的名字在杂志上闪闪发光,看见讲台下一片学生的眼睛满含敬意,真是有眼无珠!我何必混迹于此?!满腹委屈变成一腔清高,我真想堂而皇之,踏着那劣质高跟鞋,噔噔噔扬长而去。
然而再以后呢?我知道我整夜都会窝着一肚子火。内心深处,不会真正通畅。一件事,假如本来就不想参与而置身局外,那是真超然。想参与而无能为力,那份清高,就是怯懦和虚伪。
必须打破这可憎的处境。明摆着,我只能主动出击。在一阵左顾右盼之后,我瞄准了身边一位小伙子,其实只是个大男孩。他年轻,也许不以为怪。等待音乐再起的短短间隙中,大段大段的台词竟铺天盖地涌来。
假如失败,该如何收场?如被当成坏女人,尊严何在?一个人不管精神世界多丰富,不管写过多少优美的文字,有时竟不得不接受一个最普通的人评判。天知道,这个大男孩也许无知无识,正是我在小说中讥讽过的人呢!突然,我感到自己低三下四,胸口阵阵发紧。
但是音乐无情地响起来了,我要么逃走,要么冒失败的危险。厚着脸皮,上。周围的灯光是那样柔和,人群中欢乐的情绪泥石流一般挤压过来,我终于视死如归了,偏过头去,说:“请你带我跳一曲,好吗?”
他是一个端正、高大的男孩,但显然稚气未脱,脸“刷”地红了,连连摆手:“我不行,不会跳。”天啊,我恨不得跳楼,但我已没有退路,只能够固执地重复一句:“你行,跳得很好。”而他,则固执地红脸,固执地摆手,我们俩都不知所措。幸好他还有位同伴,也是个大男孩,实在看不过去,就一面推他,一面劝:“你就跳一个嘛!”他才终于站起来,这时,我真巴不得狠狠踩他一脚。
不过,很快,我们就跳得非常协调,在川流的人群中,成了一对快乐的游鱼。事情往往又是这样简单,再复杂的境况,一旦行动起来,结果便会渐渐明了。一曲下来,他已经由衷赞叹我的舞艺,而且很自然地站在我身边,等待下一曲。
但是,他既然把我领出谷地,来自于四面八方的风也就不能阻挡。下一曲音乐刚起,就有人走过来,不错,是向平凡而寒酸的我走来,微笑着,彬彬有礼地发出邀请,大男孩朝我调皮地耸耸肩,于是我随那人翩然而去,整个夜晚开心极了。
现在,三年后的今天,当我风度翩翩步入任何一个舞厅,也不会和女宾们相形见绌时,当身边渐渐有了鲜花掌声时,当事业和生活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力展开时,我感谢那一次舞会,庆幸那小小的壮举,使事情改观。
说起来,这已是30年前的事了。当时,我和小陈被派到美国去接收一架电脑,并在那里受训3个星期。
公司替我们找了一家特别的旅馆。这家旅馆位于华盛顿波多马克河河畔,有极大的园子,房子是所谓殖民地时代白色古色古香的建筑物,连旅馆家具,都全部尽量维持着殖民时代的典雅形式。
每天晚上7点,旅馆摇铃表示吃饭的时候到了,所有的旅客一起下楼去吃晚饭。老板是位女士,一定会和我们大家一起吃饭,大家一面吃饭,一面聊天,气氛极好。我虽然很怕吃西餐,居然每晚都吃得津津有味。
大多数客人都是年轻人,一位来自纽约的律师,常告诉我们他在纽约遇到的危险事件;另一对年轻夫妇是一家跨国公司的会计师,正在蜜月旅行:一位来自日……
本的电子工程师,他没有开口过,大概英文不太好吧我去了不久后,就注意到旅馆里有一位长住的老太太,这位老太太一个人住一间房,每天下午会到园子里去散步,这时总有一位男侍者悄悄地跟着她。这位老太太待人和善,可是对我们的谈话,从不插嘴,只向大家微笑。每次吃完了,她都会谢谢大家,然后先行离去。因为她是老人,大家照例都会站起来送她,以示礼貌,而老板娘一定会陪她走回房间。我们几位同事对这位老太太很感兴趣。我们知道长期住旅馆是相当昂贵的,可是这位老太太却不像是有钱人,她一点架子都没有,而且待人特别客气,每次侍者给她加菜,她一定左谢右谢。
一天晚上,大概11点半左右,我们被满旅馆的嘈杂人声弄醒了。原来老太太不见了。旅馆年轻男旅客都被唤起来找她,因为园子极大,又在河边,很多人摸黑在园子里搜索。小陈和我都认为老太太一定梦游到外面去了,我们决定开车出去找。我们沿着右边转弯到大路上去,就这么巧,果然看到糊涂老太太在路上走。我们赶到,老太太居然认识我们,也肯跟我们回去。
我们像英雄似地回到了旅馆。大家都来恭喜我和小陈,老板娘看到老太太平安归来,如释重负,弄了一杯热的巧克力,强迫老太太喝下去。老太太仍然笑眯眯地不断地谢谢大家,她看到了老板娘,对她说:“真要谢谢你,你根本不认识我,还对我这样好,让我住在这里,从来不向我要房租,要不是你,我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住。”老板娘听了这番话,几乎要昏倒过去,后来索性走到隔壁房间去放声大哭。
我和小陈对老板娘的这种反应,深感不解。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老板娘来找我们,一面谢谢我们,一面解释这位老太太究竟是谁。原来老太太其实是老板娘的母亲,只是她得了老年痴呆症,忘了这位女儿,以为老板娘是陌生人,因此心里特别感激老板娘。她老是笑眯眯的,也是因为她认为她真有福气,晚年有陌生人供给她吃住,使她无忧无虑地生活。虽然老太太自己很高兴,她的女儿心里总是难过,眼看着自己母亲,却不能叫一声妈,难怪她听了老太太的那番话以后,会难过得几乎昏了过去。
不久我们离开美国,3年后,我到华盛顿出差,特地开了车子,拜访我住过的那家旅馆。
旅馆一切如常,生意显然非常好。老板娘一眼就认出了我,邀我留下来喝咖啡。她告诉我,她母亲过世了,在过世之前,她母亲一直快快活活的,因为她以为大家都是陌生人,陌生人对她那么好,当然心情一直很好。她无疾而终,在睡梦中过去的。
我问老板娘有没有很遗憾:自己的妈妈始终不认识她。她说刚开始确实如此,后来想开了,就因为她妈妈得了老年痴呆症,一直以为她是由陌生人奉养,她才会那般地快乐。自从她母亲去世以后,老板娘开始她新的生涯,她决定以她的余生奉献给陌生人,做一个好的义工,因为她知道这样做,会使很多人非常快乐。
老板娘带我去一家老人院。她临走时,带了一大盒旅馆厨房当天烤出来的蛋糕和饼干。老人们看到她来,都很欢迎。正好是下午茶时间,老板娘“命令”我和她一起服侍这些老人们。看到老人们对我们的感激,我感到十分地快乐,我也深深地了解了老板娘喜欢替陌生人服务的动机和快乐。
我在那里被一位老先生逮到了,他和我大谈电脑。老先生退休以前是一家飞机公司的电脑工程师,进了老人院,从未有人和他谈电脑,我被他抓个正着,整整谈了一个小时,还是院方管理员来解救我,我才能离开。虽然我累得半死,可是想到这位老人家可以痛痛快快地找人聊想聊的事,也觉得不虚此行。
自从这次以后,我也开始做义工了。做义工永远是替陌生人服务,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连对方的名字也弄不清楚,对方更弄不清楚我们是谁。可是我知道,我们双方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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