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上栀子花淡淡的芬芳,如此撩人,如此沁脾。虽然也有其他的花种,却唯有洁白素雅的栀子的香息最怡人,勒杜鹃花因为太过浓艳和张扬,散发的芳香也就微乎其微。每年的春 … – 哪个妞污

阳台上栀子花淡淡的芬芳,如此撩人,如此沁脾。虽然也有其他的花种,却唯有洁白素雅的栀子的香息最怡人,勒杜鹃花因为太过浓艳和张扬,散发的芳香也就微乎其微。每年的春 …

阳台上栀子花淡淡的芬芳,如此撩人,如此沁脾。虽然也有其他的花种,却唯有洁白素雅的栀子的香息最怡人,勒杜鹃花因为太过浓艳和张扬,散发的芳香也就微乎其微。每年的春天,我都会种上了好多盆小苗苗,种子密密匝匝地种着,不为采摘为食,只为欣赏那一抹抹淡淡的嫩绿,那些小小的嫩芽儿挨挨挤挤、争先恐后地并齐生长着,清晨起来,俯身倾眸,只见点点清露晶莹剔透,滚滚欲滴,心底随即涌出一份感动,呓语着:万千的嫣红哪比得上这一抹淡淡的清新与素净啊。

为女儿准备好早餐,温热着,她起床吃罢自己上学,我却早已慢跑在晨曦的清新里,享受着一天中最惬意轻松的时刻。树上的鸟儿啁啾着,路边的花儿娉婷着,一棵棵草儿兀自顽强着,头上的白云随意飘荡着,我以一颗感恩的心,全身心地感知着这一切的美好,满心欢喜着这一切的温暖,淡淡的喜欢,深深的欣赏,不动声色地享受着生命的葱茏与明朗,无惊无扰地吸吮着飘散在空中的草木香,好不怡然自乐!

跑在晨光里,沐在朝霞中,海风拂面,爽朗又舒适;白鹭几只,蜻蜓点水般在海面觅食;水鸭悠闲自在游弋在水中,成双成对,好生温馨。大自然的一切都是那么和谐,那么纯然,那么恬淡。神奇智慧的大自然,每时每刻都在展示着自己生命的力量,无时无刻不在表达自己清澈的情怀,时时刻刻都在给你传递着爱的讯息。这一切,只有当你本着淡淡的心境,怀着淡淡的喜欢,才能发现的淡淡的美好。

心若天地宽,放眼尽欢颜。人生在世,淡然地来,悠然地去,一来一去间,其实,就是活的一种精神,一种心态。心态淡定从容,幸福的指数就会高;精神阳光明媚,快乐的养份就充足丰腴。

喜欢随意遍布在路边或田埂上或矮篱畔的野菊花,一丛丛,一簇簇,花香淡雅,高风亮节,毅然怒放,不畏严霜,不怕寂寞,不与百花争春,不与傲梅竞妍。元稹有诗云:“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更是将那些自由盛放在瑟瑟秋风中的野菊推向了高潮。正因为菊本身具备的遗世独立的情怀,以及不屈不挠的品性,所以才有性淡如菊之说,才被世人奉为花中四君子之一。

喜欢淡淡的服饰,素素洁洁的白色是如今最喜欢的颜色,素雅古韵的裙装是中年后最心仪的款式。镶嵌盘扣的衣裙一件又一件,不妖不娆,不张不扬,却有着淡淡而永恒的美与优雅。

与人相处,也是喜欢那种淡淡的君子之道,不远不近,不恤不火,不惊不扰。从前也会为一次聚会山遥遥水迢迢地赶过去,可后来发觉相见不如怀念,时过境迁,人心不古,兴趣迥异,初见的美好会因再见而破灭,与其在麻将桌上你吹我捧,倒不如隔着空间隔着距离默默地注视,静静地守候;与其浪费时间在K厅里彻夜蹉跎光阴,还不如在氤氲瀚墨香里寻找自己的青山绿水。甚是陶醉于文字圈朋友的纯净氛围里,大家静静地品文写字,默默地关注欣赏,虔诚真挚地问候祝福,这才是我心之所往,情之所系。淡淡的情谊,深深的懂得;淡淡的爱,淡淡的美,淡雅而温润着此去经年。

外面的灯红酒绿绝对抵不上满屋的书香润泽大,一只古朴韵致的青花瓷瓶,抑或一只日月长乾坤大的紫砂壶,绝对比任何一件昂贵的奢侈品更有韵味情调。坐拥山水间,寄情笔墨中,也绝对比那些无用的社交更有趣更养性。

爱情的路上,其实,也适宜一种淡淡的味道。爱情就像手中的沙,握得越紧,流落得也越快,直至最后所剩无几。正如雪小禅说的:“一场情事,泼墨太多了,用力太猛了,自己都收不住了。洪水泛滥的结果是将自己淹没了,也许好的爱情应该是云淡风轻,安静地看着对方,对方是自己的一块清新的糖,想起时,安静地抿一下,就够了,有的时候,爱情需要距离,需要空间,需要化骨绵掌。”

人生百年,悠悠岁月,由青涩走向成熟,由繁华迈向平淡,年岁越大,活得越淡,我想这当是活得明白透彻的境界。其实,人活到最后,名利几许,金银几贯,真的已经不重要,活得清醒,活得自在,安静中求简,淡泊中求雅,活出真我,活出本色,才是最适合人性的活法,平淡才是真!

匆匆而逝的时间湮灭了许多昔年的故事,模糊了许多曾熟悉而亲切的面容,也褪却了曾经如花般灿然的容颜,然而,却让人学会了淡然处事处人,从容面对生活,曾经放不下的,如今释然如斯;曾经想不通的,如今淡定如兰。淡淡的过往,淡淡的回忆,因淡而美,因淡而永如初见。

那天清晨早早的到图书馆等待开馆,我很作的做了一个位子,还把书包放在了旁边仅有的空位上,拿出书背昨晚勾画出的单词,突然间我抬起头,看见你乘着阳光走向这仅有的被我放上书包的空位,我拿开书包,你站在阳光下对我微笑说着不用不用,此时,阳光模糊了我的双眼,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你的微笑。

我们是在同一个馆内学习,但很不巧的是我习惯去南边,你习惯去北边,中间被无数的书架隔着,我总把那书架幻想成王母拿簪子划下的银河,阻挡了我和你的相遇。

自此以后我们总是相遇,准确的来说是我总创造我们的相遇,你很努力,无论我多早,我到的时候你都排队在我前面学习,然后,我痴痴的望着你的背影,想着你为什么总也不回头。开馆后更难过,连背影都看不见,你去南边,我走北边。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了了,我虽不知你在南边哪个位子上,但上天既然让我们如此有缘分,那必定会让我在选到一个可以看见你的位子,果真可以看见你,却只有背影,还隔着三张桌子。

我费了好大的力气得知了你是谁,但同时我也得知了你正在备战研究生考试,我不敢去打扰你,甚至连再离你近一些的勇气都没有了,最好的朋友嘲笑我说,:“你不过是为你的懦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罢了,要是他不准备考试,你肯定也没有胆量。”好友一语说中了我,她决心要帮我,我一再推脱,好说歹说劝住了她。

其实她的话对我还是有影响的,我开始得寸进尺,熟知你习惯的我每天晚上去你读英语的地方也开始读英语,这样子只持续了三天,第四天你就不再来了,我突然好自责,是不是打扰到你了,于是,我每次经过你桌前的时候总是绕开,好想好想看你一眼,却把头扭向另一边。

有一天,在图书馆里我午睡醒来,抬起头忽然发现没了你的背影,我慌的站了起来,心里不知是过空还是过重,我习惯了累得时候抬起头来看见你的背影,我习惯对着你的背影发呆,我发现我真的依恋你,即使你的背影。

我突然想起,你考研结束了,你应该不会再来了,我坐在这里,看着那个位置换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男有女,形态各异,但没有一个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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