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扮女卖淫:男生发现心仪女生卖淫将其强奸太变态 – 哪个妞污

男子扮女卖淫:男生发现心仪女生卖淫将其强奸太变态

男子扮女卖淫:从认识陈艳,到身陷囹圄,郑鹏度过了如梦般的一年时光。大学生活的一部分,就这样浪费在虚拟的情感和残酷的现实中。

陌陌摇来的“女神”

  陈艳是郑鹏从手机里摇出来的“女神”。  

那是去年10月,郑鹏刚刚过完20岁生日。他喜欢上了一款手机交友软件陌陌。这款软件在青少年中异常流行,他们通过摇动手机,找到附近的异性朋友,虚拟中的交往随后向现实中发展。

郑鹏是典型的工科男,此前他的主要精力用在了学习上。他在江汉平原一个县级市最好的高中读书,学理科,3年后以600多分的高分考入武汉雄楚大道一所大学。在大学里,郑鹏选的是热门专业,班里大多是男生。在过去的生活里,他甚至“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在郑鹏摇动陌陌的时候被打破了,陈艳以一种猝不及防的姿态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据郑鹏后来向警方供述,自从认识陈艳之后,他经常抽空给他打电话或发微信。陈艳小他两岁,是武汉某高职学校的一年级学生,两所学校只有一街之隔。

年轻的男女很快熟络了起来。今年3月,他们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里相约见了面。后来,陈艳有一次因病住院,郑鹏还专程前往医院探望。此后不久,“喜欢她有一段时间”的郑鹏向陈艳表白了,可这段爱情还未开始即已夭折——陈艳以不适合为由,拒绝了他的爱情。

郑鹏对陈艳敬若女神,在陈艳后来的回忆中,“他连我的手都没动过一下。”

正处沮丧之中的郑鹏在此时意外地发现,“女神”的身份不仅仅是个学生。陈艳偶尔会让郑鹏帮忙转一笔钱给别人,在她最后一次向郑鹏求援时,郑鹏发现,由陈艳发过来的截图中还有一个手机号码。不知出于何种心态,郑鹏添加了这个号码的微信,并被微信号的主人拉入了一个交友群里。

群里几乎全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通过大家群聊的内容,郑鹏判断,这个名为“商务模特”的群,实际上就是介绍女孩们出去陪吃陪喝陪睡。更令他吃惊的是,他在群里发现了“女神”的照片。陈艳在这里贴出的照片漂亮而俏皮:化着淡妆,嘴角微微翘起,睁大眼睛看着前方。陈艳在这里名叫“刘宇宇”,是“武汉某大学大二的学生”。

这个发现,郑鹏如同五雷轰顶。在时隔几天之后,向警方回忆当时的心情时,他说,“我感觉非常地吃惊。”

  愚蠢的“局”

郑鹏对这样的结局并不甘心,后来他曾对陈艳怒吼过:“我对你好了几个月,你怎么对得起我?”他决定戳穿陈艳并“当面羞辱她”。

他构思着要设一个局:他想以嫖客的身份与“三陪女”陈艳会面,他甚至不无恶作剧地想“看她见到我那一刻有什么反应”。据郑鹏交代,他开始准备这个局时,“没想到过要和她发生关系”。

郑鹏很快给“商务模特”群的管理人员充了200元会员费,成了这个群的“VIP客户”。随后他通过微信和经纪人聊天,点名要那个“刘宇宇”陪一晚,出价4000元。

陈艳后来供述,类似的“出台”,此前她也有过,所得收入和经纪人均分。郑鹏帮她转的那些钱,多是给经纪人的“份子钱”。事发前转的最后一笔,郑鹏至今记得:1400元。

开出4000元高价后,经纪人很爽快地答应,等郑鹏定下时间与地点之后,将通知“刘宇宇”准时赴约。

郑鹏选择了位于学校附近一条巷子里的一家小旅馆。

如果在郑鹏的宿舍与陈艳的学校之间划一条直线,那么这家旅馆几乎处于中点附近,距离郑鹏与陈艳的宿舍均只有500米左右。这个被周围学校包围的旅馆,位于一栋高楼的第二层,有限的空间被隔成大大小小20多个房间。

817客房,成为当晚冲突爆发的原点。

这间客房在楼道右侧最尽头的位置,没有窗户,只有约10平方米大小的房间内,靠墙摆放着一张双人床,双人床左侧是卫生间,前方是一个贴着墙面的狭窄桌子,上方是一个壁挂电视。

7月7日晚上7时许,郑鹏走进这间狭小的房间,他随身带着避孕套——这与他之前“没想到过要和她发生关系”的想法,显然有一些矛盾。

  “客人”居然是他

“常有学生过来开房,周末或节假日人更多。”国庆节长假过后,《深读周刊》记者探访事发地点时,该旅馆工作人员方女士还记得当时的情形。

方女士回忆,平时,817客房标价148元,但为了招揽生意,有时作为特价房供应。那天,在前台为郑鹏开的押金单上,写明的是房费128元,押金200元,郑鹏在这张粉红色的纸上签了名。

在郑鹏等待约一个小时后,陈艳走进了旅馆。当她推开门,看到郑鹏坐在床上,陈艳当时脑子就乱了,“怎么是他?”

陈艳下意识地后退,她想快点离开这里。没料郑鹏快步上前,把门关上,反锁。

郑鹏扭住陈艳,按在床上,大吼:“你这个娼妇!”

陈艳拼命挣扎:“你管我?”

陈艳事后对警方说,在她挣扎时,郑鹏不止一次地声称“听我的话,否则告诉你爸妈”,或是“给你拍裸照公布出去”。

吵完之后,两人一度恢复了平静。郑鹏很难理解,为什么陈艳会走上这条路,他再次大声质问:“是不是缺钱?如果是因为钱,我可以给你。”陈艳依然只是冷冷地回了一句“你管我?”

一番挣扎打闹后,两人躺在床上。郑鹏有气无力地对陈艳说:“你睡吧,我看一会儿世界杯。”电视被打开了,7月8日凌晨并没有世界杯的直播,但此后很长时间,电视成了这个狭小空间的唯一声音。

凌晨1时许,陈艳告诉郑鹏她要上厕所。而就在陈艳进入卫生间反锁住门后不久,郑鹏听到卫生间里传来一声响亮的水杯破碎声,相伴的还有陈艳低声的哭泣。郑鹏猛撞卫生间门上的玻璃,玻璃被撞碎了,他拧开门锁,冲了进去。

陈艳将一个玻璃杯摔碎了,正拿起碎片准备往动脉上划,郑鹏摁住了她的手腕。在笔录中,两人对这件事的解释迥异,郑鹏称“她觉得被我识破了,所以想自杀”。而陈艳则称:“觉得自己被侵犯了,自杀是一种解脱。”

诡异的自首

事发小旅馆的保洁员刘女士记得,7月8日那天中午前后,她们还没来得及打扫817房间,就有警察来到旅馆,将该房间封锁并进行勘查。刘女士往里面看了一眼,“卫生间的门碎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警方的行动源自郑鹏的自首。8日早晨,几乎一夜未眠的郑鹏,一早就跑回学校寝室睡觉。宿舍管理员对他的印象,是“个挺高,不太爱说话”。

 

睡到早晨8点多时,郑鹏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由一个陌生手机号码发来:有人来报案说你强奸,你快来珞狮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郑鹏一下懵了,他心中预想的最坏的情况发生了。他在开房约陈艳之前也曾想过,“听说有人嫖娼之后,被女方以强奸罪告了。”他迅速给陈艳发了一条短信:你不要惹我,否则这个事我们没完!

没来得及等到回复,郑鹏迅速起床往派出所赶去。在派出所门口,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男子,男子上前截住他,只问了一句“你就是郑鹏吧”便一脚踹了上来。猝不及防地被踢了两脚,郑鹏躲过这个男子,闪身进了派出所。

直到向民警讲述完所有的情况之后,郑鹏才意识到自己被那条短信骗了。民警告诉他,根本没有人报案,短信也不是警方所发。郑鹏就这样糊里糊涂自首了。

警方立即联系上陈艳,发现这起“强奸案”并非空穴来风。陈艳配合警方调查时坚称自己被强奸了,其左臂、小腿、胸腹等部位均有伤痕。那条意外的短信被陈艳解释为“男朋友发给郑鹏的”。而据郑鹏在事后的推测,短信很可能是经纪人所发,因为郑鹏并没有支付约定好的4000元嫖资。

在817客房中,警方发现了带有体液的避孕套。

几乎一夜之间,被同学们誉为高材生的郑鹏,在这起强奸案中泥足深陷。

  判决与拯救

9月19日,洪山区法院对此案宣判,郑鹏因强奸罪获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案件主审法官李娟告诉记者,郑鹏的行为已经符合了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等强奸罪认定的要素。事发之后,陈艳也曾坚持要求郑鹏“必须受到法律的审判”。

在刑期的背后,更多的是法官们基于法理对于涉案双方的考量。在案件审理时,郑鹏的辩护律师提出“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李娟介绍,尽管郑鹏强奸事实存在,但他也具备了适用缓刑的条件——案发之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对案件如实供述。

而且,郑鹏的父母向陈艳赔付了3万元钱,陈艳向法院出具了一份谅解书。谅解书称,郑鹏与她“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本人谅解了他的行为,请检察机关给予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作出判决前,洪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针对此案召开专题会议。李娟透露,“参与的法官们都赞成给予郑鹏缓刑的判罚。”即使按照法律规定,郑鹏必须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李娟还是希望“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给他一个机会”。

缓刑二年,意味着郑鹏将能够在学校完成学业,在缓刑期内如果不再犯错误,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将得到赦免。“我们希望他是一个接受良好教育的大学生,而不是一个因为强奸罪而沉沦的年轻人。”李娟说。

洪山区法院专门设立了一个针对未成年人与在校大学生的法庭,李娟任庭长。一年来,她接手了50多起案件,其中有不少人均是判缓刑。李娟说,她专门建了一个QQ群,并时常在里面和判了缓刑的大学生们聊天。下一步,她会将郑鹏也拉进群里,“经常和他聊聊天,也许能减轻他的心理压力。”

除了法院,学校同样在积极地“拯救”郑鹏。事发之后,学校先后向法院开出了两份证明,其中提到:郑鹏曾任班干部,成绩优秀,他性格较为内向,不善于表达自己,但是在与同学交往中,能跟大家融洽相处,在校期间从未和同学发生大的矛盾与争执……希望法院酌情宽大处理。

  罪与罚

9月19日,在宣判结束之后,郑鹏走出他待了两个多月的看守所。就在宣判的第二天,郑鹏度过了21岁的生日。

从认识陈艳,到身陷囹圄,郑鹏度过了如梦般的一年时光。大学生活的一部分,就这样浪费在虚拟的情感和残酷的现实中。

郑鹏出事,学校里知道的人很少。这个学期,他所在班级的学生集体外出实习,他的缺席并未在同学中引起猜测或怀疑。即便班级的辅导员也不知道郑鹏“出事儿了”,这名辅导员这个学期刚刚接手郑鹏的班级,她告诉记者,“郑鹏是班里的一员,不过现在还在外面实习。”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到了郑鹏的一位好友。他称,自出事之后,郑鹏一直很自责,情绪也很低落。至今,依然有很多人为郑鹏“鸣不平”,他们认为郑鹏触犯法律,主要是因为他太喜欢那个女孩儿了。

对于郑鹏的家庭而言,此事犹如晴天霹雳。此前,郑鹏一直是父母的骄傲,同龄人眼中的榜样。事情发生后,其在家乡做生意的父母立即赶到武汉,一直为儿子的事周旋、奔忙。直到有了宣判结果之后,他们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而此事对陈艳及其家庭的影响,同样是巨大的。9月29日,深读周刊记者联系上陈艳,电话那边沉默许久后,她说:“郑鹏一定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就算签了谅解书,我也永远不会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得知事情真相后,陈艳的父母从老家赶过来陪她。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陈艳都住在医院病房里。那一晚的经历,如同噩梦一样笼罩着她,“很害怕有人提起相关的事情,几次都想去自杀。”

在向法院出示了那份谅解书之后,陈艳决定不再和任何与郑鹏有关的人联系。她试图抹去那晚给她带来的所有记忆,“希望能早一天开始新的生活。”

而引领两名学生走入歧途的那个“商务模特”交友群的操纵者,以及所谓的经纪人,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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