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名就医易吃“哑巴亏”
时间:2015年12月29日
虽然实名就医制已经推行了一段时间,但是仍有不少的患者在就医时由于某种原因倾向于用假名,特别是疾病涉及到个人隐私时。然而,随手编造就医的假名,在日后却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麻烦和隐患。
假名就医——隐患多多
遇医疗纠纷无法索赔
今年7月份,黄女士到某家医院做人流手术,为避免被熟人知道,特意用了个假名。手术10天后,黄女士偶感不适,于是到医院复诊做了清宫手术。过了一星期,不适症状仍未消失,于是黄女士换了一家医院就诊,却被诊断“人流不全”。
黄女士认为,第一家医院在为她进行手术时存在医疗过失,便向卫生局投诉,并要求首诊的医院给予经济赔偿。然而,由于黄女士两次就诊使用的姓名不同,难以认定是否就是同一人,加之每次就诊都是独自一人,增加了索赔的难度。假如,在诉讼过程中不能证明假名所指就是黄女士本人,那么黄女士也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难以开具死亡证明
52岁的李先生由于患肝病不愿被他人知晓,在接受治疗时一直使用假名。10月份,李先生因深度肝昏迷再次入院,但不幸抢救无效身亡。其妹李女士强忍悲痛为哥哥料理后事,但却无法火化遗体。
原来,医院根据患者的住院以及抢救记录的名字为“李天明”开具了死亡证明,但是患者的真名却是“李国梁”。即便李女士拿出哥哥的身份证,医院也只能证明“李天明”死亡。没有“李国梁”的死亡证明,哥哥就不能火化。李女士焦急万分,在奔走了一个多星期,并与街道、派出所等各部门联系,拿出哥哥生前使用不同姓名的病历以及日记,才得到街道开具的“李天明”与“李国梁”系数同一人的盖章证明。在死亡了11天后,李国梁才入土为安。
就诊是否用真名?意见不同
对于看病是否用真名,大部分患者认为:看病没必要“造假”。一则,写真实姓名是对自己和社会负责,一旦发生事故,凭着病历卡,医院能迅速了解具体病情并及时采取治疗措施。二则,参加了医保用假名看病得不到报销。
部分患者则有不同的意见。他们普遍认为疾病是一种隐私,特别是涉及到妇科疾病等难以启齿的病时,用假名可以避免尴尬或被熟人知晓,是一种保护自己隐私的有效手段。医保报销则是假名看病的又一原因。有些患者由于自身并没有参加医保,于是在看病是会选择用配偶或亲朋的名字就医,以使得能够得到医保报销。名医号紧俏,“黄牛号”钻空子,是假名看病另一个因素。
权益保障,请实名就医
住院病人由于涉及医保报销,并且入院时还需填写身份证件号以及家庭住址等信息,相对于门诊而言,假名就医的现象会少一些。
虽然国家并没有以法律形式强制规定就医必须使用真名,患者依然可以选择不透露个人的真实信息,但是需要自行承当权益无法保障的代价。首先,如果出现医疗纠纷,假名看病将很难提交出有力的证据;其次,如果在医院没能抢救过来,开具患者的死亡证明将是一个难题;再次,对于享有社保的患者来说,假名看病将导致医药费无法报销。
用不用实名看病,最终的选择权还是在患者自己。但是在权衡隐私与医疗安全这二者之间的利益后,还是建议患者在就医时最好使用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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