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回归骑士:理智与情感
2010年底,Nike为勒布朗做过一个危机公关式的广告。当时勒布朗一脸阴郁,不断问镜头:
“What Should I do?”
当时他处于传媒的暴风之中。当时他正被所有人憎恨。那年底他回克里夫兰骑士时,观众席举着达斯-维德的海报,说他是黑武士叛徒。我自己,身为2010年夏天对他态度整个转向的人之一,当时也想了一想。到2011年总决赛期间,我还是在想。
究竟勒布朗应该怎么做呢?
大概从2006-10这些年,我一直在为勒布朗找理由。2006年初对开拓者他把绝杀球交给斯诺,我认为那是个“合理的选择”。2007年东部决赛第一场最后他把球传给马绍尔,我认为那是个“合理的选择”。2009年骑士不敌魔术,但我觉得他尽力了。我一路观察他,从2006年那个还投篮左倾后仰的家伙,到2008年夏天跟克里斯-简特练投篮,到2009年他防守的大成。甚至在2010年东部半决赛第四场前,我还觉得迈克-布朗的轮换一塌糊涂是导致骑士无法解决凯尔特人的焦点。直到2010年东部半决赛第五场(也是迄今为止,勒布朗最后一次身披骑士23号在克里夫兰主场打比赛)。
然后是全国直播的The Decision。
我和许多人无数次聊起过The Decision。作为一个体育事件,作为一个公关案例,勒布朗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被指责?现在回想起来,在2010年7月,我们,或者说,媒体,为勒布朗准备的落脚地都想好了主题。纽约,成为商业与世界之王;公牛,继承传统争夺冠军(那时不会有人说勒布朗去攀附罗斯,当时的罗斯还不算超级巨星);骑士,忠诚与传统。
结果他去了迈阿密,而且用全国直播的方式。
对于他这个级别的人物来说,走人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离开的细节。就像鲨鱼离开湖人,科比独掌大权,本身不值得多讨论;但联系到科比与鲨鱼先前的细碎矛盾、鲨鱼续约前后的纷扰,科比就势必得从2004年夏天背起“赶走鲨鱼”之名。
我和许多人无数次聊过,如果勒布朗2010年夏天去的不是热,如果勒布朗没有开全国直播,如果勒布朗先于波什跟热签约(事实上是波什先签约,然后是The Decision),会不会情况好一些?当时勒布朗去到迈阿密,人们无法接受的第一反应通常是“25岁的两度MVP为什么要去另一个巨星队里抱团”;但当这个情绪过去后,就是其他,比如“我觉得这会很容易”,以及“不是1234567,我们要许多个总冠军……”
是过程,是细节,这才是最重要的。
2009年,我跟Nike中国的工作人员聊过。他们很好奇,为什么科比、艾弗森和麦蒂在亚洲如此受欢迎,而勒布朗却很难营销。他们甚至想过这个理由:勒布朗的球鞋太笨重了……我们当时归咎于亚洲人的审美,对灵秀型球员的钟爱,等等。直到后来,Nike一位老师问我:
“你觉得勒布朗有什么可喜欢的点?”
我:“他很聪明。”
老师:“此外?”
我:“视野开阔吧,格局很大。”
老师:“……这些好像都很难用媒介表现出来……”
我:“嗯,大多数人都觉得他就是个能跑能跳很厉害的家伙。”
老师:“而且谁给他想出来这个绰号叫‘小皇帝’的,真是,怎么想的?!”
(嗯,他们是真的很讨厌”小皇帝“这个叫法……)
那年夏天,我在北京798见过一次勒布朗。开车送我去的朋友跟我聊,认为勒布朗强得不公平,“那么牛叉的身体,居然还能那么聪明,这是不公平的。”但稍微顿了顿,他又说,“但他有时候,又太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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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勒布朗回了克里夫兰骑士。挺好的选择,无论是情感,还是理智。
昨天的想法:
回热,一切继续,多了格兰杰和麦克罗伯茨;去骑士,NIKE可以立刻砸出“回归故乡,救赎自我”的文案,把他2010年夏天的那次直播一笔勾销,而且能和欧文、勒夫(维金斯)组成一个伟大阵容。加上大卫-布拉特,你都可以想象出套路来:大卫-布拉特教练在俄罗斯打的普林斯顿体系,勒夫很适合,欧文可以担当JR霍登/舍维德的角色,勒布朗则可以成为AK47那样的完美轴心。
实际上,如先前所述,勒布朗和那些会被他吸引而去的射手们(雷-阿伦或米勒),本身就是个金三角小型独立武装。他不是个在野武将,而是个游荡的雇佣兵军阀,你接纳他,他便能直接把你武装起来,甚至喧宾夺主。他很完美的运用着商业规则,应对这一切,可以一直等候,等到满意时才下子。虽然到这个时候才离开迈阿密的话,韦德的跳出合同,就会像一笔被牺牲的弃子,然而成大事者素来不拘小节。
你可以想象,这段时间勒布朗必须考虑一切:竞技角度(拿不拿得到冠军)、经济角度(是否顶薪)、商业角度(个人形象问题)。最美妙的是,他有无限的选择权和无限的主动权。
所以,看到他今天的文案里一开始就提故乡,实在是不会意外。
实话说吧:克里夫兰骑士并不如热强大。无论怎么强调韦德的老去和热整体的老化,你都得承认,热有体系,有他们的默契和套路,而骑士暂时只有天分,却无规章;大卫-布拉特教练纵横欧洲无敌手,但在NBA尚待考验。哪怕勒夫换了维金斯,勒布朗+勒夫+欧文+瓦莱乔+维特斯+特里斯坦们,化学反应、防守和板凳都还需要磨练,尤其是防守。
所以说,勒布朗回骑士,并不算是如当年一样,选择了一条更容易的路。他需要在骑士重新建构起一些什么来,而在热,他只要每场开动机器看热闹就行。从篮球角度出发,最多只能说,回骑士,他选择了潜力。但你可以想象,到他这个境界,自己已经成了一个独立武装,可以跟全联盟任何球队要这要那,他要追求的,也已经不只是胜利和阵容了。你可以想象,他可以借此扳回多少情感分――四年前所失去的情感分。
他给《体育画报》的文案,写得非常美。他从一开始就说,他小时候生在俄亥俄东北。那是他的家乡。他说四年前他一心想追求冠军才离开骑士,四年来他成长了。他觉得家乡还是没有冠军,所以他要回来拿一个戒指。
非常感人,非常真诚。而且我完全相信他对家乡的感情是真实的。远在1997年,达姆布罗特,俄亥俄一个教练,就帮着勒布朗练右手。当时勒布朗和一堆小毛孩子组了个“东北俄亥俄之星”的队伍。1999年,他和德鲁-乔伊斯,加上科顿和麦基,搞了个四人组,发誓同进同退,就差桃园结义,相约一起加入了圣文森特-圣玛丽高中,然后顺理成章地全伙加入了高中篮球代表队。圣文森特圣玛丽很解风情:他们立刻把达姆布罗特雇来当了篮球队主教练,然后“战斗的爱尔兰人”27战全胜,拿到了州冠军。你看:勒布朗从小就明白篮球是团队的运动。他也确实重视兄弟情谊。他从高中时就习惯“一群哥们组队,然后一路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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