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霸占同事女儿该当何罪
导语:小娜遭遇失败时她也托马某从中调解,没想到他竟做出格之事。小娜则称,正当她感情受挫时,马某借开导她的机会“乘虚而入”……
“我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是爱小娜的,一周之内,我筹钱买房来安顿她,然后我开始办理离婚手续,争取一个月之内离婚完成,三天之内我就开始提出离婚。离婚之后,我将负责到底,与小娜结婚,组建家庭。如果我做不到离婚对小娜负责的话,我自动向公安机关自首,是我害了小娜。”两个多月前,教育局干部马某写下一纸承诺,小娜是他前同事的女儿。
小娜母亲称,她退休前与马某分别为当地两所小学校长,是很好的同事关系,由于工作原因,她时常让女儿送材料给马某,女儿遭遇失败时她也托马某从中调解,没想到他竟做出格之事。小娜则称,正当她感情受挫时,马某借开导她的机会“乘虚而入”,她对这个马叔叔的感觉也逐渐从“崇拜”到“喜欢”;马某自称他也喜欢上了小娜。
对于性侵时间,按照双方的陈述,当晚,马某喝多了酒,喊小娜去接,小娜按照马某的意愿送他到一家宾馆住下,她离开后又回来送解酒用的葡萄糖水,这一次双方发生了性关系。小娜称,她是被强迫的,“我曾喜欢过他不假,但喜欢和发生性关系是两码事。”马某对此予以否认,称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
小娜说,事发后她没敢告诉父母,而是告诉了一位信赖的亲朋郭某,郭某出于维护其家庭名声等因素建议“私了”。于是便有了马某的那份承诺书。
马某说,承诺书是迫于压力写的,称小娜几次用自杀相威胁。事发后,小娜见马某迟迟未能兑现承诺,才选择报警。
木子李说:
此的正解应该如此:一个已婚少妇,因不幸,在妈妈同事的安慰中得到了慰藉,对其产生了莫名的好感,而老男人最终没抵挡住‘少妇’诱惑,借醉酒,在少妇半推半就的状态下,双方跨越了雷池。在少妇被老男人占有之后,脑海中闪现最多的是‘小三转正’,怎奈老男人迟迟不肯给‘名分’,由此上演了‘因爱生恨’。
假如,那天,少妇将醉酒老男人安置宾馆后,不再送醒酒的饮品,就不会发生亲密接触。敢问,少妇只是单纯的想送醒酒饮品?在我看来,她是想有更多的时间呆在老男人身边。一个醉酒的老男人如果不是少妇半推半就,真的会上演所谓的性侵?
假如,老男人在事后,立马和老婆离婚,还会演绎所谓的‘报警’吗?明摆着是:既然得不到,那我就祸害。
在这桩奇葩的案件中,双方都不是好鸟。男方,得了便宜,却不履行承诺;女方,做了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情,还想装无辜。
因爱生恨的背后,是两个人的臭名远扬。是两个人事业上的均受影响。
关于婚外情,谁又敢保证情人不会上演因爱生恨?所以,没有脱胎换骨的悲壮,所有公职人员请谨慎出轨。敢问:为一个婚外女人,毁了仕途、伤害妻儿、名声扫地,值得吗?
覆水难收的背后,只能用一个词评价: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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