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分手理由:我曾与哥哥蜗居同床 – 哪个妞污

男友分手理由:我曾与哥哥蜗居同床

  我和男友二年多,同居也有一年。现在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却出了问题。他坚决要跟我分手,原因是他无法接受我们全家人之前同睡一张床的事实。

  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家是农村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现在都还住在乡下。我爸妈15年前来市里打工,找了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就定居下来,后来把我和哥哥接了出去。当时,雨中竹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哥哥比我大二岁,已是三年级了。

  十多年来,我们全家人就靠在外面租房子住,搬了好多次家,每次爸妈为省钱都选择租一些偏远的地方,狭小的房子。从我进城的那天开始,这些年来,我家四口人,就睡在同一张床上。小的时候,我和哥哥在同一个被窝分两头睡。长大后,我在最里面睡,妈妈挨着我在一头,爸爸挨着妈妈,哥哥睡最外面在另一头。

  三年前,我和哥哥都到了婚嫁的年龄,爸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回老家盖房子不太合适,出来都已十多年了,若返回去,总觉得很陌生,很不得劲。再说,将来打工,找事情还得在城里,家里即使盖了新房,也是闲着,照样出来租房。

  我和哥哥都不同意回去,家里的伙伴还没城里的多呢,这些年很少回老家,我跟以前的那些同龄人都有了隔阂。妈妈也不肯回去,她说回了家只能种田,可在城里遍地是金,只有愿意吃苦,就是捡垃圾也够生活了。爸爸考虑再三后,终于决定不回去了,拿出了家里十二年的全部积蓄,又向亲戚借了5万元,总共25万,在市里买了一套100平米的二手房。我们好歹算是有个家了,从此结束了全家人同床睡的那段经历。

  哥哥在买到房子后第二年结了婚,嫂子是位很朴素的外来打工妹。我们全家人还是住在一起,不过,我有了自己的房间,起初一个人睡觉,非常不习惯。后来,觉得女孩子长大后,还是一个睡觉好,那样我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裸睡。我特喜欢裸睡,租房时,只有爸爸和哥哥不在家,妈妈才允许我。。。

  买了房子后,我谈男朋友的底气就很足了,我心里觉得自己总算是城里人,我家在城里也有房子。我男友家的条件很不错,他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期间,我有去过他家三四次,雨中竹我能感觉出他爸妈还是挺喜欢我的。不过,他家的气氛没我家快乐。总感觉规矩很多,讲究很多,有时候会让我觉得非常累。

  男友是家里的独子,性格有些偏内向,他不善交际,有股挺浓的书生气。我俩在一起,常常是我说的多,他听的多。他总是好奇我有那么多的新鲜事?我说那是我们生活的背景不同,我是在乱草丛中长大的,他是在温室中长大。他说或许是吧。。。

  我总觉得我俩挺般配,他也说过同样的话。他说非常喜欢我的青春、活力。而我却特喜欢他的静。我虽好动,可我却不想让男人像我这样,那种的男人我会不放心。而他,我曾想借他几个胆,他也不可能,闷骚还可以,凭我对他的了解,他没花心的本事。我一个人够讨他欢喜的了。雨中竹我就有这份自信。。。

  他也常说,我是他的最爱,我让他有了第一次真正的。我也上他生命中性接触的第一个女人,他非常珍惜和我的感情。

  然而就在我提出想要结婚时,他也答应下来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便出现了微妙的变化,这个变化跟我爸话多有关。因为,他去了我家几次后,我爸像是打了鸡血似的,非常兴奋,费话便多了起来,特别是喝了点儿酒后,嘴总是把不住门,把我从小到大的所有经历,全给他说了个遍。爸说,说我的过去,就是让他更多的了解我,接纳我。一次酒后,爸对男友说,现在就放心的把我交给他了。。。

  然而,在爸酒醉跟男友几次聊天之后。一天,他们突然问我。“你20岁前全家人同睡一张床?”我说是的。他说他无法想像,也无法接受。他说,他在5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独睡了。他无法理解全家人同睡一张床的场景。他说,在我成年后,我面对哥哥、爸爸,我怎好意思去脱衣服,怎样去睡觉?半夜怎样起来小便?他无法接受我们全家蜗居在同一间房里的生活。。。

  我很伤心的告诉他,那就是我真实的生活。之前,我对他有所隐瞒,但主要介于女孩子的羞涩和脸面。我说,我们全家人很幸福的,很快乐的。我虽说,长大后,也曾有过不适应。可爸爸和哥哥那是我的亲人,我们从小就睡在一起,我们已经很习惯了。

  他说,他的心理已经产生了阴影,并且他无法说服自己。他提出要跟我分手。我说,你的这个理由是不是有些牵强?你是不是没有真正爱过我?他说,不是的。他说就是接受不了我们全家同睡,别爱无关。他让我给他一个时间考虑,我说你不用考虑了,算我看错了你。我同意分手,分手后我把所有的怨气都强加了爸爸,爸爸没有啃气。。。

  我们已经分手半年了,半年来,他没有主动联系过我,我也没的联系过他。然而,我跟他甜蜜的那两年光阴,是我永远挥之不去的痛。如今,我想去求他再爱我一次,然而又听说他交了新欢。我的心更痛了,我已经23岁了,我还用需要等他吗?

更多文章请关注:哪个妞污,那个妞污!  ngn5.com    女娲之情感漫谈吧   ngn5.com/category/qingganmantan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