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婚姻关系的确认是否需要政府参与?
亲爱的九标志,
我们有一对情侣,他们稳定参加聚会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他们已经参加完成员课程,也很愿意加入教会,但是他们目前处于未婚同居的状态。
他们是想要结婚的,但是婚期一再耽延,因为这位女士正在接受政府的医疗补助(Medicaid)。她得了癌症,虽然保险覆盖了治疗的所有方面,但是仍需偿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而丈夫购买的保险很差,有很高的免赔额度。如果他们结婚的话,那她就会失去政府医疗补助的支持,而她先生目前的保险根本无法承担她的治疗费用。
在一次聚会之后,我为他们举办了结婚仪式。他们也在上帝和一些见证人的面前彼此宣誓。事实上,他们为有这样的仪式而感到欢喜快乐。然而,我也告诉过他们,婚姻关系的确认是否需要政府参与,我还无法给出意见。我们都同意去阅读罗马书13章,以便寻求上帝在这件事情上的指引。但我的问题是:婚姻关系的确认真的需要州政府的参与吗?
还是说,可以不需要州政府的参与,单单在上帝面前就可确认婚姻的关系呢?谢谢,无论是什么帮助,我都会非常感激。
——雅各,密歇根州
雅各,
你所说的,是一个需要为结婚付上巨大代价的处境!他们在这样的处境中,真的非常艰难。但是,关于这件事也有一些非常坚定的圣经原则我们可以信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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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不希望他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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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服上帝的代价可以是非常高昂的,而顺服上帝的本分并不会因为要付代价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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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们在基督里,上帝会看顾他们,并且会叫万事互相效力使他们得益处。如何实现?我不知道,但他们必须选择顺服的道路,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完全信靠祂的看顾。
那么,什么是顺服的道路呢?要么完全分开,要么结婚。要知道,就我们社会对婚姻的看法而言,他们其实还未结婚。
虽然圣经没有任何地方明确地告诉我们,婚姻关系的确认必须政府的批准,但是圣经也告诉我们,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订立的盟约,并且这盟约的效力会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民事政府的层面。在任何一个社会里,每个人都会将婚姻关系看成一种特别的、与其他关系相区分的、获得某种准许的,并且排他的关系。“每个人”包括了这个国家或者族群的民事政府。在圣经中,我们从起初就能找到这样的例子。想想当法老发现亚伯拉罕和撒拉已经结婚时,他的反应是什么?他说:“为什么之前你没有告诉我,他是你的妻子?”(创13:18;在20:2-7可以看到亚比米勒类似的反应)那么,若政府无法确认一个关系是婚姻关系,并且这个国家里大部分的公民也无法认出这关系是婚姻关系,你就可以非常确定的知道,这不是一个婚姻关系。(整个同性婚姻喧嚣的产生,完全归咎于州政府的确认所带来的影响力。)当然,由政府来确认婚姻的关系也有一些现实的考量,那就是保护儿童,以及避免财产纠纷等等。
雅各,你还可以问问你自己,你是凭着谁的权柄来为他们建立婚姻关系呢?使徒书信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告诉我们,长老有权柄可以确认婚姻关系。所以圣经并没有直接赋予你这样的权柄。州政府可以赋予你这样的权柄来代表他们履行这个职能,他们也可以赋予其他公民履行这样的职能。但是,既然你没有让州政府参与其中,你就不能做得好像你是政府的代理人一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有一些人不同意我的观点(就像一些《第一要务》(First Things)的编辑一样),但我还是不认为这对夫妻已经结婚了。他们要么结婚,要么分开住。并且他们在这两者中做出选择之前,我不会为他们施洗(因为他们在罪中),使他们成为教会的成员。那么他们如何处理经济上的问题呢?我不是非常清楚。但是,对你来说,现在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来教导这一对初信者:让他们知道祷告是有用的,因为上帝是信实的,并且祂看顾祂的子民,教会也会在有需要的时候聚集起来给他们提供帮助,包括经济上的支持(徒2:45;11:28-30;林前16:1-2;林后8-9;等等)。你有机会呼召他们凭着信心前行。不要不给他们凭信心生活的机会,也不要试探他们陷入罪中。
还记得耶稣是如何呼召那个富裕的少年官的吗?他要求我们放下一切所有的来跟随他!愿我的意见给你带来帮助,这也是我的祷告。
作者:Jonathan Le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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