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申请400万国赔 法院未作回应
近日开庭质证的念斌国家赔偿案再起波澜。念斌的代理律师称,赔偿义务机关福州市公安局请了专家辅助人出庭质疑念斌的伤残鉴定,认为念斌并无伤残,但法院在开庭前未通知念斌对方有专家辅助人出庭,也没通知念斌的鉴定人到庭,“这导致了开庭质证只有对方专家发表意见,而我们没专家出庭,没法平等地反质证”。
念斌数次申请赔偿
这是念斌的新一轮国家赔偿申请。今年1月,随着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念斌申诉,念斌针对错判法院的索赔进程已经终结,赔偿数额止步于119万元,但最高法称可另向公安机关索赔。
此番念斌新申请的国家赔偿,即针对主管看守所的福州市两级公安机关。念斌称羁押期间遭违规使用警械导致伤残,索赔412.85万元。目前,念斌及代理律师已分别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开庭,并要求通知此前的鉴定人出庭。法院暂未对这一申请作出回应。
此前赔偿不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
念斌案平反已近3年。2006年7月,福建平潭澳前村发生村民中毒事件,被指是凶手的念斌此后8年4次被判死刑,又3次因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14年8月,福建省高院终审宣告念斌无罪。念斌随后踏上申请国家赔偿之路。福建省两级法院均决定赔偿念斌119万元,念斌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念斌国赔申请资料
今年1月,最高法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维持福州中院对念斌的119万元国家赔偿。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告诉记者,119万元仅为64万元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包括念斌一直申请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也不涵盖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119万元赔偿确实难以解决实际困难。”念建兰此前表示,这尚不够偿还上百万元债务,更不用说念斌治疗伤残、恢复正常生活面临的经济压力。
对此,最高法在决定书中解释,福州中院侵犯的是念斌的人身自由权,而非生命健康权,故应支付的是人身自由赔偿金,而非前述项目;念斌如认为看守所违法使用警械造成身体伤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为主管该看守所的公安机关,而非福州中院。
按照国家赔偿法,如果念斌被确认侵犯了生命健康权,他才可申请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若造成残疾,方可索赔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念建兰认为,念斌的生命健康权显然也受到了损害。她提供的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念斌左下肢肌力下降、八级伤残,且该状况与“2006年至2014年期间被使用工字型手铐、脚镣进行羁押”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该报告由代理念斌案的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单方委托。
2月17日,按照最高法决定书的建议,念斌以福州市公安局、平潭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向福建省高院申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前述公安局为羁押念斌的两个看守所的主管机关。
念斌家属称法院未通知鉴定人出庭
念斌此次向福州市两级公安机关索赔412.85万元,包括伤残赔偿金57.35万元、医疗费17万元、后续治疗费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以及此前法院拒绝赔偿的伸冤费用、误工费等268.5万元。
5月26日,福建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就该案进行开庭质证。福州市公安局请了一名来自湖北的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质疑了念斌此前所做的司法鉴定报告。
记者获悉,警方专家辅助人出具的《关于念斌伤残鉴定的专家辅助人意见》显示,该专家认为,念斌不存在八级伤残,不宜进行伤病关系评定,此前念斌辩护律师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载明的一些症状、结论缺乏依据或依据不足,均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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