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宫女没性生活 命运还到底有多悲惨
明朝宫女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不能与父母相见。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凌辱,几乎无出头之日。
1、“提铃”和“板著”之罚。宫女们是被严格控制的。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她们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以扭曲她们的心灵。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著”。“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德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这是一般的。“板著”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必定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至殒命的。
2、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数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变,生得子女者尚能晋封,否则也只能幽闭深宫,了此一生。
3、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明朝宫女一生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包括各种死亡)后,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火烧后将众多尸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嘉靖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据清人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三说:“墙固垒垒,碑亦林立,……每于风雨之夜,或现形,或作声,幽魂不散。”清初的沈椿《宛署杂记》中说,宫女临死时,都遗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们认为埋得越浅越可以早些转世投胎,重新过个有生命、有意的人生……
残酷而悲怆的“殉葬”,很多宫女最后沦为皇帝的陪葬品
明朝在中国历史上把变态残忍的殉葬之风推向又一个高潮,妃嫔殉葬成为明初封建统治的一种制度(到明英宗朱祁镇时被废止),而且民间也深受影响。明代皇帝死亡后,一些绝美的宫女,是被钦点“殉葬”的。据有关史料记载:朱元璋死以后有40个妃嫔殉葬,朱棣死时有30多妃嫔殉葬,明仁宗朱高炽(朱棣的儿子)执政不到一年,葬礼极为简略,但是也有7个妃嫔殉葬,明宣宗朱瞻基有10个妃嫔殉葬等。
《明史•后妃传》记载一个民间少女郭爱被选入宫中仅20天,朱瞻基死了,她得知自己被列入殉葬名单之后,含泪写下一首绝命词:“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失吾亲而归兮,不足较也,惭余之不孝也,心凄凄而莫能已兮,则可悼也。”
《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中华书局出版)记载明成祖朱棣死后明朝宫廷内逼宫人殉葬的情形:等待殉葬的三十余名宫女吃完饭后,被引入一宫殿,凄惨的哭声震动宫殿。宫女们依次被送上木床,太监们将宫女的头颈按入丝带的套圈内,然后抽去木床,宫女在惨烈的挣扎中停止了呼吸,一个个像伸着长长勃颈的雉鸡一样吊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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